圖:鄭永健賄選罪名成立判監四年/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網台主持鄭永健於去年區議會選舉期間,以金錢利誘多名本土派人士參選,欲以「鎅票」方式分薄票源,達到影響選舉結果,早前被判「選舉舞弊」等七項罪名成立,案中另兩名本土派組織「全民自發」成員顧家豪、陳建隆,各一項「串謀選舉舞弊」罪成立。區域法院昨判三名被告監禁兩年半至四年不等。法官斥賄選是嚴重罪行,損害市民對選舉信心,法庭必須嚴懲。
另兩被告亦收監
區域法院昨日就案件判刑,首被告侍應鄭永健(32歲)被判監禁四年,次被告裝修工人顧家豪(32歲)判監禁兩年半及交還3.6萬元賄款,第三被告商人陳建隆(37歲)則判監禁兩年四個月。
法官彭中屏昨日判刑時指出,今次的案件是公然漠視選舉制度,嚴重損害市民對選舉制度的信心,影響民主發展過程,對社會帶來不良影響,法庭必須發出明確信息,不論背景地位,任何參與賄選者必須嚴懲,以起阻嚇作用。
法官說,本案是極為嚴重的賄選,首被告鄭永健雖不是賄選主腦,但在案中擔當重要角色,具計劃和部署,手上有涉及十多個選區的名單,以金錢游說多人參與,指參選人只要取得數百票就有15至20萬報酬,「鐵票區」報酬更高達25萬,可見資源龐大,希望影響多個選區選情,在案中罪責最重。
控罪指出,首被告鄭永健,涉嫌於去年區議會選舉中賄選,與兩名涉嫌收受賄款的「全民自發」成員次被告顧家豪、第三被告陳建隆,合共被控13項涉及「選舉舞弊」及「串謀選舉舞弊」控罪。早前首被告被判六項「選舉舞弊」罪成,而首被告、次被告及第三被告各一項的「串謀選舉舞弊」亦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