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城大生入稟高院要求法庭裁梁君彥無權為梁頌恆游蕙禎監誓

時間:2016-10-17 22:52:07來源:大公網

  二十一歲的大專生莫嘉傑(右)今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宣布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無權為兩位候任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監誓,又要求聲明兩人就任資格已被取消。大公報記者馮翰林攝

  大公網10月17日訊(記者馮瀚林)對於青年新政梁頌恆與游蕙禎上周三宣誓時刻意更改誓詞,二十一歲的大專生莫嘉傑今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宣布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無權為兩位候任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監誓,又要求聲明兩人就任資格已被取消。

  現年二十一歲,在城大專業進修學院修讀市場營銷管理學一年級生莫嘉傑,今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無權為該兩位候任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監誓,以及要求法庭頒令該兩位候任議員的就任資格已被取消。

  根據申請書,梁君彥、游蕙禎及梁頌恆列為答辯人,而立法會秘書處、律政司司長、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及黃定光列為該案利益相關人士。

  莫嘉傑表示,根據基本法第一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游蕙禎和梁頌恆在宣誓當日披上「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字句,足以顯示他們並不擁護這條基本法,並且在宣誓期間擅自更改宣誓字眼,所以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第二十一條,他們拒絕或忽略作出宣誓,未上任的議員應被取消就任資格。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