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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成立法團一波三折

時間:2016-10-07 03:15:20來源:大公網

  圖:市建局協助鶴園街2至4號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圖為兩位法團主席黃太(左二)及濮太(右二)與市建局職員合照\大公報記者曾敏捷攝

  【大公報訊】記者曾敏捷報道:大廈維修困擾舊樓業主,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統籌大廈維修事務更是難倒不少人。土瓜灣鶴園街唐樓三年前接獲屋宇署的強制驗樓令,擾攘近三年才成功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得以用法團名義申請到市建局的維修資助。有業主慨嘆,舊樓維修難,寧願低價賣出單位,都不想再做維修。

  鶴園街2至4號唐樓樓高四層,兩個街號共用一梯,住戶連地鋪共八戶。廖小姐母親是其中一戶的業主,她多年來協助聯絡其他業主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才發現在舊樓成立法團困難重重。她說,大廈在2013年8月接獲屋宇署的強制驗樓令,她希望聯絡其他業主商討驗樓及維修事宜,成立法團,但部分出租單位的業主,一直無法聯絡。

  廖小姐其後向民政事務總署的顧問服務計劃求助,獲悉鶴園街2至4號唐樓雖然共用一梯,但根據地契規定,須各自成立法團,而每個法團起碼有三名法定代表,包括主席、司庫及秘書,成立兩個法團即是需起碼有六戶的代表參與。不過,當時八個業戶中,兩戶已表明不想維修,「(我們)還要成立兩個法團,真係少一個都搞唔成」,她說。

  在處理成立法團期間,市建局宣布將鶴園街2至4號納入重建範圍,民政事務總署隨即通知業主,中止協助他們成立法團,法團籌組工作一度中斷。

  業主徬徨無助之際,轉向市建局求助,終於今年初成功組織法團,並申請市建局的維修資助計劃,處理屋宇署驗樓令問題。

  廖小姐說,母親已決定接受市建局的收購建議,並非因為市建局出價高,而是覺得處理舊樓維修問題太費心神,寧願早日賣樓「一了百了」。

  她慨嘆舊樓維修對年邁業主來說,無論金錢上或精神上都是沉重負擔,冀當局理順程序,增加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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