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0月5日訊(記者文軒)對於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泰國遣返一事,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副主席陳勇表示,每一個國家都有其自己的法例,都有拒絕他人入境的權力,到任何一個地方都需尊重當地的法律,正如香港也會拒絕疑似恐怖分子的人士入境,「如果他覺得同人哋夾唔到,咪唔好去咯」。他強調,全世界所有的主權國家或政府,對可能造成當地混亂或有前科的人都不歡迎。
至於黃之鋒稱遭到「非法禁錮」,陳勇認為不妥,因為泰國是根據當地法律,黃可以說不同意對方法律,但不能說是「非法」。他建議黃除了在別人身上找問題之外,還應看看自己有哪些不足,才會找到對方拒絕其入境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