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叢培崑獲終審法院接納其上訴申請\ 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前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收受利益上訴案,案中次被告叢培崑亦獲終審法院接納其上訴申請。叢培崑的上訴將會與陳志雲的上訴一同審理,案件將排期至明年二月二十一日處理。
本案案情指,被告陳志雲未有向無綫報告,曾收取第三方報酬下,就安排在2009年12月31日的奧海城商場倒數活動中,加入「志雲飯局」環節,及後廉署收到線報,就以《防止賄賂條例》控告他串謀欺詐、串謀以代理人身份接受利益等罪名。當時身為陳志雲私人助理的叢培崑亦捲入本案。
在原審時被告兩人獲判無罪,但律政司上訴成功,上訴庭在2015年12月18日,改判兩人罪成並分別罰款8.4萬元及2.8萬元。及後,陳志雲先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獲接納,至昨日叢培崑的上訴申請亦獲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