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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程證男子北區醫院搶警槍並開6槍 被判監40個月

時間:2016-10-04 20:03:39來源:

  大公網10月4日訊(記者鄧滔)上水北區醫院前年發生搶警槍開槍事件,涉案的36歲男被告今在高等法院承認「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妄顧他人安全下發射火器」及「傷人」共3項控罪。他求情時稱當時是想自殺,為阻嚇他人阻止自己而開槍,最終被判監40個月。

  被告黃世德(36歲)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案發時的行為「有異於常人」。律師解釋,失業的被告原定來港找朋友,但一直未有找到,故在情緒低落下咬自己的左手手腕自殺,並於其後被送院,但他一度被誤會為非法入境者; 而被告當日的搶槍行為只是為了自殺,並不是用來干犯更嚴重的罪行。

  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還押於小欖精神病院期間情緒穩定,最新的報告亦沒有指出他精神出現問題。再者,處以入院令並不足以反映是次案件的嚴重性,因此法官決定判處他監禁。

  案情指,被告咬脈自殺後被送院,但被警員以為他是非法入境者,故被鎖上手銬。他在急症室期間,稱手銬太緊弄痛傷口,並趁警員鬆開其手銬時掙脫並搶槍,他與兩名警員糾纏並倒在地上,8名護士等市民上前協助按着被告,其後被告仍連開6槍,擊中一名警員的右前臂,令該警員的手指靈敏感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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