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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未完成宣誓不能表決

時間:2016-10-01 03:15:12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許嘉信報道:新一屆立法會議員任期今日開始,全體70名議員將於本月12日的立法會大會上宣誓就職。有反對派議員計劃在宣誓時帶備物品或在誓詞後「加料」,表達其政治理念。立法會秘書處表示,議員必須依法宣誓,並完整讀出誓詞,未能完成宣誓的議員將不能出席會議及進行表決。

  立法會一連三日的候任議員迎新營昨日結束,近20名議員昨日到立法會會議廳,聽取立法會助理秘書長衛碧瑤介紹議員座位上的設施及表決過程,之後講解宣誓就職流程及規則。出席活動的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問到,若有議員在誓詞內「加料」,秘書將如何處理。衛碧瑤指出,根據香港法例第11章《宣誓及聲明條例》,議員必須依法完成宣誓,宣誓時需跟足誓詞內的字句,若有議員讀得不流暢或將誓詞增減,作為監誓人的秘書長陳維安會作出提醒。

  衛碧瑤續稱,所有立法會議員均需完成宣誓後,才能出席會議及表決議案,若議員在12日當日未能完成宣誓,新任立法會主席需要在下一次大會,即10月19日,執行議事規則,要求有關議員再次宣誓。她又說,過往曾經有議員宣誓就任時,在誓詞內增加字句,她表示,目前未知道宣誓當日議員會作出什麼行為,需要視乎實際情況才能判斷會否影響宣誓的有效性。

  前律師會會長、新界西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說,現時難以預測其他議會同事宣誓時會有何舉動,但宣誓具法律效力,亦是莊嚴的行為,希望議員們能夠作出正確判斷,依法辦事。被問到若議員在誓詞內加上與誓詞內容有衝突的內容,會否令宣誓無效,何君堯稱應由秘書處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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