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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人士質疑裁判官判刑有錯

時間:2016-09-22 23:49:56來源:

  大公網9月22日訊(記者冼國強)前年帶頭衝擊政府總部的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上月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等罪成,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及緩刑,律政司其後提出刑期覆核,但裁判官維持原判。有法律界人士今日接受訪問時質疑,裁判官的判刑有錯誤,律政司可就裁判官的判決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在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衝擊政總案中,裁判官張天雁以律政司呈上三合會等案例予考量判刑為由,認為該案與一般刑事案件截然不同,指三合會跟學生表達訴求有很大分別,並最終拒絕律政司就判刑申請覆核,維持原來原判,即羅冠聰接受社會服務令120小時、黃之鋒接受社會服務令80小時,而由於周永康將赴倫敦政治經濟學院修讀全日制的碩士課程,未能履行服務令,故判他入獄三周,緩刑一年。

  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接受大公報訪問時,不認同張官指三合會案件與學生衝擊政總案件有很大分別,因為兩者都涉及犯法和傷人,強調當時學生的行動不是「聽講座」,而是形同暴動,並造成有人受傷送院,與過去的判例不應該有所分別。他質疑,裁判官的判刑有錯誤,律政司有理由可以就該判刑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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