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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堵港大校委 馮敬恩否認所有控罪

時間:2016-07-22 10:47:38來源:大公網

圍堵港大校委 馮敬恩否認所有控罪

被告馮敬恩 記者鄧滔 攝

  大公網7月22日訊(記者鄧滔)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涉嫌於本年1月26日,在港大沙宣道校園衝擊校委會會議,被控「刑事恐嚇」、「企圖強行進入」等四罪。被告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所有控罪,案件押後至9月21日作預審,其間被告繼續准以一萬元保釋候訊,另不得接觸任何控方證人。

  馮敬恩(22歲),報稱學生,被控以一項「刑事恐嚇」、一項「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的交替控罪、一項「刑事毀壞」,以及一項「企圖強行進入」罪。

  首項控罪指,被告在2016年1月26日,在香港薄扶林沙宣道5號賽馬會跨學科研究大樓正門外,威脅李國章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李受驚。

  而交替控罪則指,被告於同日在相關地點,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高叫「唔好俾佢走!唔好俾李國章走!隊冧佢!隊冧佢!」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上述行為相當可能導致社會安寧破壞。

  至於其餘兩項控罪則指,被告與其他不知名的人無合理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大學的該大樓正門玻璃門的門框,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被損,且企圖以暴力方式進入該大樓。

  控方今在庭上透露,將會有四名控方證人,並有錄影片段,但仍須時處理,故希望押後案件作審前覆核,獲裁判官批准。據悉,李國章會以控方第一證人的身份出庭作供。

  案發於本年1月26日,行政會議成員李國章首次以港大校委會主席身份主持會議,逾200名學生及校外示威者,指稱校委會拖延成立專責小組檢討大學條例,發起圍堵行動。警方當晚收到校園保安員 報案要求協助,當晚部分校委及校長馬斐森離開時被大批示威學生包圍,一度被困在大樓內,校委之一的紀文鳳身體不適需要送院。

  衝擊期間,馮敬恩誤導群眾以為校委會否決成立專責小組,又打開會場大樓的大門引來部分示威學生衝前與保安推撞,混亂中有學生和保安倒地。事件 中,大樓一道玻璃門、一道防火門、一個保安站崗台及四支路燈損壞。馬斐森事後曾譴責示威者的衝擊行為,形容當時感到生命受到威脅,表明如有需要會向警方提交事發時的現場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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