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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房局:一手成交紀錄冊須列出折扣、贈品、財務優惠或利益

時間:2019-04-12 20:01:51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4月12日訊(記者 梁穎賢)新盤招標賣樓風波惹各界關注,運輸及房屋局、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及地產代理監管局,三局罕有聯手打老虎。銷監局今日(12日)發出「給業界的提醒」和常見問答,要求賣方在一手住宅發展項目的成交紀錄冊內列出支付條款的所有詳情,重申該局已發現有個案的銷售手法及成交資料的透明度不足,可能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現正調查有關個案,不排除作出檢控。 

  運房局局長陳帆早前指出,近期有個別以招標形式發售的一手住宅物業的銷售過程透明度不足,做法不理想。銷監局已透過主動監察,發現有個案的銷售手法及成交資料的透明度不足,可能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現正調查有關個案,並會基於證據嚴格執行《條例》,不排除會作出檢控。同時,地產代理監管局(地監局)亦正進行調查,確保地產代理在參與以招標形式發售的項目時,嚴格遵守《地產代理條例》及該局的指引。 

  銷售監管局昨日發出「給業界的提醒」和常見問答,要求賣方在一手住宅發展項目的成交紀錄冊內列出支付條款的所有詳情。同時,地監局亦向地產代理發出「致持牌人函件」,提醒他們參與銷售以招標形式發售的一手住宅物業時,須嚴格遵守相關條例和指引。根據一手例第61條,發展項目的成交紀錄冊的目的是向公眾人士提供關於該項目的交易資料,從而使準買家了解巿場狀況,在購買一手住宅物業時能獲得準確的資訊,作出明智決定。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表示,銷售監管局發出的『給業界的提醒』和常見問答中,主要提醒賣方,如果在銷售一手住宅物業時提供折扣、贈品、財務優惠或利益(無論是否以現金方式)給買家,賣方應列出與買方就購買指明住宅物業所協定的支付條款的細節。此外,載列在成交紀錄冊內的資料應完整齊全,以免準買家須參考其他文件或資料,才找到相關支付條款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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