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精神的核心是「無人可例外」。柏楊先生將法治精神說得很生動有趣,「大家都不准衝紅燈,沒有人可以例外。人人都不准隨地吐痰,沒有人可以例外。大家都贊同法制,沒有人可以例外。既然建立了制度,我們就不可破壞它。」近日在旺角暴亂的主角定罪後,香港的一些律師及政客隨意地發表評論,對「無人可例外」此一法治精神視若無睹,更提出了一種踐踏法治精神的歪論──「只他(梁天琦)例外」,企圖美化梁在旺角暴亂中的種種惡行。
梁天琦在被判6年刑期之前,一批政客呈上了一批求情信,而求情的理據竟然是形容梁天琦是「年輕有才能」、「關懷別人」的青年。他的代表律師更在庭上大讚梁天琦「善良」、「慷慨」、「勇於負責」、「沒有推卸」雲雲。在暴亂當晚,媒體拍攝了梁天琦以木板襲警,其實是「百分百」的暴徒行徑。這群求情人士根本就是美化暴力,運用了一種「只他例外」的思考模式,對社會帶出了極為負面的訊息。
「只他例外」的思考模式有以下特點:我贊成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我自己卻不能跟別人平等;我贊成建立制度,但只希望你們遵守制度,我自己可以不受制度拘束。「只他例外」的歪風,在非法「佔中」時由一些政客鼓吹,於年輕人群體中蔓延。
梁天琦在參與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時,言論間早已表露出「只他例外」的思想。在競選期間,他的新來港人士身份被揭發後,他運用「只他例外」的思維模式,認為自己來港多年,與近年才移居香港的內地人不同,但兩者究竟有何不同?為何止有他是例外?
一些律師及政客明顯在為梁天琦求情時,又運用了「只他例外」的歪論,誤導年輕一代深信反社會的罪行,只要是為了「違法達義」,便可稱為「公民抗命」,當然可以任意妄為。而過去多宗違法暴力案件先後判決,已有數十位年輕人承受罪責,前途盡毀。而梁天琦於前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6年,是次判決讓青年人明白法律的底線,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以身試法,正是表達出司法機關對「只他例外」違法行為的「零容忍」立場。
反對派在「佔中」時培養出一批狂熱分子,這批人相信暴力是加速實現所謂「正義」的手段,思想走向激進,成為了一班「違法達義」的「勇士」。如今他們要接受法律制裁,自然會大大削弱這股激進力量。因此,一班政客、律師們運用「只他例外」的歪理求情,表面上是為了梁天琦求情,但實際上是帶出一個不良信息:青年們只要是為了香港(激進政客們心目中的香港),「違法達義」是沒有問題的,更可獲取「善良」、「慷慨」及「勇於負責」等美名,真是荒謬之極!
政府當年推行國民教育受阻,加上一些學者及政客的煽動,令這種「只他例外」 的個人主義風氣在年輕人群體中迅速蔓延。本地的激進政客虎視眈眈的,可以容易被動員起來的,就是這班信奉「只他例外」思想的年輕人。要克服這股歪風,社會可以提倡「推己及人」的精神。當人人相信「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處世態度,社會自然得以安定太平。
當前這班激進的年輕人正是缺乏了一份愛人之心,凡事只相信「只他例外」,未能承擔起這份「推己及人」的道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