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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監管再出擊 互聯網資管須領牌

時間:2018-04-04 03:16:00來源:大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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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人行昨日發文明確,互聯網資產管理業務需納入金融監管\資料圖片

  中國央行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文明確,互聯網資產管理業務需納入金融監管,依託互聯網公開發行、銷售資產管理產品,須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門頒發的資產管理業務牌照或資產管理產品代銷牌照,未取得金融牌照則不得從事互聯網資管業務。分析稱,這是繼校園貸、首付貸、金交所、現金業務整治後的又一重磅監管政策,對主打定向委託融資而未取得牌照的平台,基本已沒有操作空間,後續將面臨整改。\大公報記者 馮健坤

  據悉,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於近日下發了《關於加大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整治力度及開展驗收工作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要求依託互聯網公開發售資產管理產品,須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門頒發的資產管理業務牌照或資產管理產品代銷牌照,否則視作非法金融活動。

  依託互聯網以發行銷售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包括但不限於定向委託、定向融資計劃、理財計劃、資產管理計劃、收益權轉讓等方式公開募集資金的行為,應明確為非法金融活動,具體可能構成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發行證券等。未經許可、依託互聯網發行銷售自產管理產品的行為須立即停止,存量業務應當最遲於2018年6月底前壓縮至零。

  金融監管研究院院長孫海波對此表示,任何資產管理業務都需要持牌,是互聯網風險整治辦一直以來堅持的原則。「一行兩會」未來嚴厲整頓金融秩序,規範持牌機構發行的各類資管產品,比如信託計劃、銀行理財、基金產品等,但對於非持牌的第三方機構依託互聯網渠道繼續從業,顯然會形成非常明顯的衝擊。所以,在正式規範傳統金融機構的資管產品之前,先對互聯網非持牌機構的行為進行規範。

  未持牌機構將整改

  網貸之家研究院院長于百程指出,互聯網平台進行定向委託計劃、收益權轉讓等業務一直是個監管盲區,目前不少平台的定向委託產品並無牌照,此次整治文件明確對此類業務進行監管,口徑較為嚴格,後續基本沒有了操作空間,將面臨整改。

  目前中國互聯網金融公司有2000多家。業內人士認為,此禁令下,非持牌機構變相發資管產品投非標產品的途徑被「掐死」。接下來能夠成功備案的只有網貸平台母公司或者相關聯的公司持有基金銷售牌照的平台,其他平台必須立即取得相關牌照,否則「九死一生」。有互金平台人士透露,正準備六月份的監管驗收,在今年網貸平台備案衝刺的關鍵時期,完善金融監管、健全風控、合規發展,對企業發展至關重要。

  《通知》稱,整改工作各省互金整治辦負責,驗收時間從四月到六月底。針對有些P2P網貸把網絡借貸平台和資管平台剝離開以求規避監管,監管層是次會將分立之後的實體視為網貸平台的組成部分,一併進行驗收。

  朝陽永續旗下理財平台負責人、冰創科技CEO席進愛表示,新規倒逼很多的互聯網平台。「如果所有的路都斷了,那就只能民歸民、君歸君,互聯網做互聯網的事情,金融機構做金融機構的事情。在他看來,未來互聯網資管的發展模式,會更多的以金融科技的業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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