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戴耀廷等個別「港獨」分子在台灣鼓吹「港獨」言論,繼特區政府日前發表聲明予以嚴厲譴責後,國務院港澳辦和中聯辦亦相繼發聲,指香港極少數人勾結外部分裂勢力,公然宣揚香港「獨立建國」等言論,是對「一國兩制」底線的嚴重挑戰,堅決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規管「港獨」分子與外部分裂勢力的勾連活動,同時強調任何有關「港獨」的主張都不符合「一國兩制」、基本法以及香港社會的整體和長遠利益。
眾所周知,戴耀廷是違法「佔中」主要發起人之一,他最新的香港「獨立建國」言論之所以激起軒然大波,不僅因為「港獨」的不可接受性屬於常識,更在於鼓吹「港獨」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特區基本法,是對法治的公然踐踏,實難姑息。
戴耀廷之惡,第一是他發動暴力「佔中」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第二是其慣常以「言論自由」作幌子,愚弄港人,達到其不可告人的政治陰謀。身為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不可能不清楚憲法和基本法對香港憲制角色及憲制地位的具體陳述,也不可能不清楚出席「播獨」論壇將引發的深遠負面影響,所以很顯然戴耀廷是故意在不恰當的地點,肆意「播獨」,鼓吹分裂,損害國家主權和安全,其心之險惡可見一斑,其對「一國兩制」的挑釁氣焰何等張狂。
必須指出的是,煽動分裂自己的國家,屬於危害國家安全中的首惡之一。香港作為中國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為一個成熟的法治社會,不能也不應姑息這樣的惡,這樣對法治的公然踐踏。基本法序言清楚寫明「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並要求「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基本法第一條也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等行為,儘管特區政府仍未重啟第二十三條立法工作,但卻不代表有人可以漠視此規定,甚至蓄意違反此法。
我們都清楚,言論自由並非絕對的權利,言論自由並不能凌駕於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所以,戴耀廷必須為其「播獨」行為負上法律責任。
在剛剛結束的全國「兩會」上,習近平主席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閉幕式上指出,要貫徹「一國兩制」、堅持「九二共識」,但也要堅定地反對分裂,他義正言辭地表示:「一切分裂祖國的行徑和伎倆都是注定要失敗的,都會受到人民的譴責和歷史的懲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也特別提及,堅定維護憲法及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堅決遏制和反對「港獨」行徑。
應該看到,結合當前戴耀廷的「播獨」氣焰,中央的有關立場和提法,是多麼具有指導性、適切性和緊迫性。毋庸置疑,「我們偉大祖國每一寸領土都絕對不能、也絕對不可能從中國分割出去!」這既是每一個中華兒女的共同心聲,也是我們這一代人的使命和擔當。當前的時代大勢,是全體中華兒女統一在實現民族偉大復興的旗幟下,為中國夢而努力奮鬥的關鍵時期。
「民族復興是億萬同胞願望,鐵骨錚錚勢不可擋!」在如此的時代大勢下,任何人任何勢力鼓吹「香港獨立」,尤其與「台獨」等不法分子勾結;這種與時勢、民心相違逆的表演和伎倆,注定會被歷史和人民所唾棄。但在此之前,香港社會的當務之急,是遵循法治,通過依法懲治「播獨」行為,來切實彰顯法治權威,來體現香港作為祖國一部分,捍衛領土完整和國家安全的決心!懲治戴耀廷之流,實難姑息,刻不容緩。 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