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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憲推動國家發展 港須加強憲法教育

時間:2018-02-26 03:15:40來源:大公網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昨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修改共二十一處、四千餘字。

  這是國家在中共十九大成功召開、全國「兩會」舉行在即的關鍵時刻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不僅舉國關注,就是在國際政治舞台也必將引來巨大回響。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如何正確認識和理解國家這一次修憲,就更顯得意義重大和大有必要。這也是九七回歸、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二十年以來港人第一次經歷的國家修憲,對今後如何進一步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發揮當家作主精神和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都將會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

  而另一方面,毋庸諱言,對不少港人特別是青少年來說,認識和遵行國家憲法、包括這一次的修憲,都還是一個嶄新以至陌生的課題,有必要從國家憲制的根源和發展來加以說明和推廣,才可以起到加強憲制教育和事半功倍的作用。

  事實是,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在一九五四年九月召開的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通過和頒布的,這一部憲法為建國初期的共產黨政權和社會主義建設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和推動作用。直到一九八二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全面回顧和總結了社會主義建設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明確國家進入改革開放歷史新時期,提出了要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成為根本任務,並且就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作出了一系列的規定,現行國家憲法即在這一歷史背景下產生,為改革開放提供了有力的憲制保障。

  事實充分說明,憲法首先是保障國家發展、人民利益和與時俱進的,立憲、行憲、修憲三位一體、相輔相成,一部好的憲法必然會隨着國家發展、時代需要和人民利益而在適當時候作出修改和自我完善,否則,憲法就只會成為一部徒具虛名的典籍華章。而眼前這一次由中共中央提出的修憲,正正就是為了適應國家發展需要而提出,目的是更好發揮憲法保障和推動國家發展的根本作用,因而是一次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修憲,其重要性絕不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制憲推動改革開放之下。

  本月二十四日,在提出修憲建議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推動全面依法治國進行了集體學習。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主持學習的發言中指出: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共產黨首先要帶頭尊崇和執行憲法,把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統一起來。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習近平還強調指出:「憲法作為上層建築,一定要適應經濟基礎的變化而變化。」

  事實是,中共中央所建議的這一次修憲,其內容要義的確就是如習主席所指出的那樣,是為了進一步實施依法治國和與經濟發展相適應。具體而言,修憲建議共二十一處,其中,「序言」部分「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修改為「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

  這一修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為確保國家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從憲制上提供了根本的保證。

  修憲建議另一項值得關注的內容是,憲法的第七十九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此處修改,與「序言」中的修改前後相呼應,目的同樣是為了加強建設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和實現民族偉大復興的憲制保障作用,是絕對有其必要和具有重大意義的,而且充分體現了對憲制和法治的尊重,任何人都不具有逾越憲法的地位和權力。

  習近平在學習發言中還提出:憲法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加強憲法學習宣傳教育是實施憲法的重要基礎。要在全社會廣泛開展尊崇憲法的宣傳教育,把憲法法律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引導青少年從小掌握憲法法律知識、樹立憲法法律意識、養成遵法守法習慣。

  當然,在香港特區,憲法宣傳教育的渠道和方式可能會有所不同,但尊重憲法和遵守憲法的要求是並無二致的。港人作為國民一分子,必須真誠擁護國家憲法,這是必須也必然應該做到的,特區政府、教育當局和各界人士都有責任共同推動對憲法的宣傳和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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