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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禍首休想卸責/關 昭

時間:2018-02-15 03:15:43來源:大公網

  違法「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九人被控公眾妨擾等罪,區域法院前天進行審前覆核,駁回辯方提出撤銷「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及分案處理的申請。

  廣東人有句俗話,叫做「敢做唔敢認」,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三個「佔中」發起人,身為大學教授、講師和牧師,明明在報章文章中白紙黑字、電台節目上「實牙實齒」叫人「佔領中環」、「癱瘓金融區」,戴耀廷更於黃之鋒、周永康等人帶頭翻牆衝入「政總」前地廣場之後在「大台」上高喊:「我宣布佔中開始」,但面對「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罪和「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控罪,他們卻不敢認、不肯認,還要反過來「倒打一耙」,指控罪是「多重追溯不合法律原則」,有損本港「言論自由」和「違憲」雲雲。

  他們在庭上狡辯說,控罪等如A君說了一些話,經過B君、C君之口,傳至D君,D君作出違法行為,有關罪行向A君追溯。但B君、C君向誰人說話,非A君可以控制。而A君也無可能預知自己不認識的D君會作出違法行為,雲雲。

  這真是典型的「訟棍式」狡辯。B君、C君向D君說了些什麼,當然非A君所能預知或控制;但發起、組織和煽動他人參與「佔中」的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他們是在大眾媒體上公開向市民作出煽惑而不是什麼少數人、私底下的談話,如此又豈能以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傳話」來作比喻?

  對此,西九龍裁判法院法官陳仲衡的反駁是「一語中的」和無可置疑的,「陳官」指出:多重追溯概念是針對源頭煽惑者,就算煽惑言論經過無限重散開,源頭煽惑者仍是曾作出煽惑行為,多重追溯也不會令控罪無限延伸。看來,戴耀廷等違法「佔中」的始作俑者想推卸法律責任,沒那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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