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樓價持續高企,促使海外物業投資成為一個資金出路,不少港人放眼海外「磚頭」。近年介紹海外物業的電視資訊節目,及樓盤展銷會多如雨後春筍,海外樓價相宜的程度令人嘩然。筆者以往在電視台工作,經常到海外拍攝及主持樓市節目,那時一邊睇樓、一邊慨嘆:港人置業難過登天!舉例,低至百餘萬港元,便可購入泰國曼谷一個地鐵沿線的簇新單位,面積三百多平方呎,樓盤外貌及會所不遜本港豪宅新樓,會所天台更有當地最流行的「無邊際泳池」。遠一點去到清邁,二百多萬港元,足以購入一個連私家花園、兩層高的小型別墅,室內面積達千多平方呎。最近,筆者往日本九州旅行,在熊本市一所地產代理門外駐足觀看,七百多呎大的二手房,售價竟然低於一百五十萬港元,比一些香港住宅車位更低,港人豈會不心動呢?
賺取租金收入、博升值回報,絕對是港人投資海外的最大誘因,據世邦魏理仕的數據顯示,去年上半年,港人投資海外物業市場的金額逾五百億港元,但要注意,投資海外物業絕非只賺不賠,近年有關海外物業的投訴新聞屢見不少,代理誤導、爛尾樓或項目落成後貨不對辦等問題比比皆是,導致香港地產代理監管局,發出一份有關香港境外樓花的執業通告,今年4月1日起生效。
筆者認為,通告部分條文確有可取之處,皆因揭開報章雜誌,海外樓盤廣告十居其九,均以「回報有六至十厘」作招徠,執業通告限制了代理必須在宣傳品中,提醒「隔山買牛」涉及一定風險,並不可用上「安全」、「低風險」或「無風險」等字眼,這樣首先降低了準買家「必賺」的預期。同時,參與銷售香港境外物業的持牌地產代理,需就賣方及境外樓花進行盡職審查,取得專業人士,及政府等所發出報告。此舉確是需要,因作為一個有良心的中介人,把關責任不可少,同時亦可保障自己,一旦物業「爛尾」,代理也不會遭譴責。
不過說到底,執業通告有着極大漏洞,它只針對持牌的香港地產代理,違規的將受紀律處分,包括罰款、吊銷牌照等。但據行內人士透露,大部分活躍於本港買賣海外樓宇的中介,並沒有領取在港地產代理牌照,即是新執業通告對他們來說,儼如「無牙老虎」,根本不受規管。最理想的方法,是政府授權地監局,監管全港售賣海外物業的代理公司,代理亦必須持有本地牌照,以保障買家利益。當然,準買家要做多點功課,親身到當地考察,並了解清楚稅務法規、翻查發展商的背景作參考,別盲目聽從中介的推銷,同時注意匯率風險,因賺取的回報有機會因匯率貶值而遭蠶食。據了解,本地有代理常辦海外「睇樓團」,參觀地產項目同時遊覽景點,準買家若途中購得心儀單位,可獲豁免團費,大家不妨寓旅行於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