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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撐警是「無理無據」嗎?\關昭

時間:2018-01-09 03:15:44來源:大公網

  二○一八法律年度昨日舉行開啟禮,新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會上分別就普通法制度及仲裁制度等議題發表了意見;其中,「馬官」着重談到了評論法院工作必須「有理可據」的問題。

  事實是,有關議題,的確已經成為當前一個社會熱點,而如何正確、恰當地理解公眾對法院工作的評論,則不僅涉及到司法獨立和公眾知情權、言論自由等問題,對整個特區長遠的繁榮穩定也將會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

  毫無疑問,司法獨立和公正,迄今在港人社會仍是不可動搖的信念和共識,絕大部分市民對經過法院審訊的案子都會信納其裁決,鮮有作出質疑或拒納。這一社會傳統核心價值並無改變的必要。一個獨立運作的司法體系,是基本法白紙黑字的明文規定,也是特區成功的基石所在,任何低貶或可能導致削弱司法權威的言行都應該避免,因為動搖司法系統既不符基本法,對整體特區社會也並無好處。

  不過,眼前事實是,多宗案件的裁決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爭議,包括「七警」案和朱經緯案。這些案件都與政治和社會議題有關。而「馬官」昨日在致辭中強調,「政治、經濟或社會議題並不是法官的憲制職責」,法官作出判決時「絕對只會考慮法律因素」。

  一些案子,是在特定的社會環境和政治爭拗下發生,如「佔中」和「佔旺」,在這些案子中,政治因素是明顯的,以至連執法警員也成了衝擊對象。如果相關法官在判案時只看到七警「拳腳」和朱經緯「警棍」這一「法律因素」而看不到其他,看不到七十九日違法「佔中」和「佔旺」對社會治安造成的破壞和執法人員的疲於奔命,那麼,違法者逍遙、執法者入獄的判決結果,又是否真的能令人信服和感到司法獨立的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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