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我國現行憲法。到今年的12月4日,我國憲法就已實施滿35周年了。35年來的實踐和發展歷程充分證明,我國現行憲法是一部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是一部充分保障人民權利、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好憲法,是推動國家政治、經濟、社會發展進步,保障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的好憲法。
2012年12月4日,習近平主席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指出,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我們要堅持不懈抓好憲法實施工作,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一個新水準。
從2012年到2017年的五年時間裏,我們可以深刻而清晰的感受到我們國家在憲法實踐的各個層面正在取得實質性的進展,憲法權威在法律實踐中得到尊重,憲法教育在各級各類學校得到普及,憲法理念在各級各類國家機關得到貫徹,憲法精神在全社會得到廣泛傳播和弘揚。
2014年10月,中國共產黨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決定,這是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以決議的方式對依法治國作出的決定,其中提出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首先要依憲執政。
2014年1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將現行憲法通過的紀念日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國家憲法日的設立成為我們認識憲法,接近憲法,宣傳憲法,在全國普及憲法理念的重要契機,在全國形成了學憲法、用憲法的新高潮,進而在全國上下形成了濃厚的憲法文化氛圍,為憲法的實施塑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
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各級人大及縣級以上各級人大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公職人員,在就職時應當公開進行憲法宣誓:「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鬥!」
2017年10月18日,中國共產黨第19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報告中特別提出,「要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領導小組,加強對依法治國建設的統一領導。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維護憲法權威。」報告中這一提法為我國未來憲法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也為我國憲法實踐的發展指明了新的方向。
回顧我國這五年的憲法實踐,我們可以深深地感受到,一個宏偉牢固的國家大廈正在建構,各級各類國家機關的權力不斷得到規範,公民權力的保障在不斷加強。一個強大的國家,一個法治的國家,一個成熟的社會正在日漸形成。
這五年的憲法實踐不斷推動着我國朝着富強民主文明的方向發展,這五年的憲法實踐不斷促進着我國向着法治國家的道路前進。
今天,我國正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關鍵時期,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已經成為新時代的共識和我們努力奮鬥的方向,全國人民正在朝着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宏偉目標奮勇前進。作為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和人民權利的保障書的憲法,也必將成為保障中國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根本大法,也必將成為保障中國人民實現民族偉大復興的根本大法。
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