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官網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重點針對資管業務多層嵌套,槓桿不清,監管套利和投機頻繁等問題,包括:(1)確定資管產品分類標準;(2)非標投資轉標準投資;(3)減少流動性風險,強調資管產品和投資資產的期限匹配;(4)打破剛性兌付;(5)控制資管產品槓桿水準;(6)抑制多層嵌套和通道業務;(7)要求所有類型產品都按淨值型進行管理;(8)過渡期至2019年6月30日。
新政對銀行理財短期影響較大,長期利好大型銀行。(1)新規過渡期內,理財產品規模將下降。打破剛性兌付使存量保本型理財產品受壓。金融機構把投資超預期收益率部分轉化為管理費或直接納入中間收入,當表外理財將向淨值型轉化時,理財產品受壓。(2)在此背景下,銀行或將提高保本理財規模,或有助於緩解負債成本壓力。銀行短期儲蓄優勢凸顯。(3)新政要求的減少嵌套通道行為使底層穿透,因此銀行通過通道進行加槓桿的行為將減少。銀行資管和其他金融機構資管業務的總量或將減少,相對應的風險也將降低從而提升資產品質。對依賴銀行間業務的小型銀行影響較大。(4)非標投資轉向標準投資,意在強調主動資產管理能力,因此具有規模和管道優勢的銀行資管將突出優勢。
對保險資管來說,影響則較小;長期利好險企長期儲蓄業務。(1)由負債端產生的保險投資,約16萬億。無論是險企內部投資部管理,還是委託保險資產管理,都不在新政監管範圍內。(2)險企資管公司向外發行的資管產品,約1.7萬億,屬新政監管範圍。但只佔10%左右,受影響較小。保險產品具有強於其他金融產品的保障功能,同時提供最低保障利率,由險企承擔投資風險,(傳統險最低保障利率為3.5%,分紅險2.5%)。 在金融產品剛性兌付被禁止的情況下,具有保障功能的長期儲蓄險的優勢凸顯。險企所投非標資產項的潛在影響或將有限。1H17行業非標資產佔比為21%。其中,投資標的涉及商業銀行理財和信託產品只約佔10%,可能會受新政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