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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飛:23條立法 特區責無旁貸

時間:2017-11-17 03:15:47來源:大公網

  圖: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16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20周年《基本法》研討會上發表演講/大公報記者林少權攝

  香港特區成立二十周年基本法研討會昨日在灣仔會展中心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香港特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在研討會上發表了主題演講。他表示,香港作為國家的特別行政區,有維護國家憲法尊嚴、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的憲制責任,也需要配合國家的發展戰略及維護香港本地的繁榮穩定。他批評「港獨」、「自決」言行荒謬、違法,要毫不猶豫地予以抵制和反對,強調基本法第23條未立法帶來的不良影響有目共睹,香港特區進行相關立法責無旁貸。/大公報記者 文軒

  是次研討會由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舉辦,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政務司司長兼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主席張建宗、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等也出席了研討會。約50所香港中學直播了此次研討會中李飛的演講。

  李飛在會上發表題為《在國家憲法及基本法下香港作為國家特別行政區的角色及使命》的主題演講。他開篇便提到,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對於港澳發展闡述的篇幅大大超過以往黨代會報告的表述,將堅持「一國兩制」列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十四條基本方略之一,充分體現了中央對港澳同胞的關心和支持,以及中央堅持「一國兩制」方針不動搖的決心和信心。

  國家憲法是香港特區根源

  李飛指出,在當前的歷史背景下,要全面準確理解「一國兩制」需要從三層含義把握,一是香港特區從何而來,即「你從哪裏來」;二是香港在國家體制中具有何種地位,即「你是誰」;三是香港特區要做什麼,即「你到哪裏去」。這三層含義邏輯緊密,是不可分割的整體,理解好三者的關係,才能更好地認識香港,找準定位,走向未來。

  李飛首先談香港從何而來。他指出,香港特區是國家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後,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成立的。從法律上講,國家憲法是香港特區的「根」和「源」。沒有國家憲法,就沒有基本法,就沒有香港特區,國家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了特區的憲制基礎。他批評有些人在談到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時,只提基本法,而忽略憲法,甚至說憲制依據是中英聯合聲明,都是不正確的說法。

  在回答香港特區在國家體制中具有何種地位的問題時,李飛批評近年香港有人在社會和校園排斥「一國」,抗拒中央,搞所謂的「本土自決」、「香港獨立」,甚至採用激進或暴力方式,將分裂主義企圖訴諸於行動,「不管這些人打出什麼旗號,偽裝成什麼理論和口號,從行為上看是荒謬的,從性質上講是違法的,從情感上都是絕對不能容忍的,必須要毫不猶豫地予以抵制和反對」。他說,香港部分青少年因不了解國家和民族的歷史,以及香港的前世今生而被蠱惑荼毒令人痛心,認為香港社會有責任樹立正確的國家觀念和「一國兩制」觀念。

  李飛指出,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轄,享有高度自治權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香港不是獨立或者半獨立於國家的政治實體。「港人治港」是指香港特區的政權機構完全由香港當地人組成,依照基本法行使高度自治權,但不是說香港特區所有的事情都由港人自己來管,中央什麼都不管。他說:「我們所講的高度自治,是指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行使香港基本法授予的權力,從來沒有脫離香港基本法的高度自治,更沒有所謂的『自決』、『獨立』的權力。這才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真正含意」。

  香港特區承擔四方面責任

  對於香港特區要做什麼,李飛認為,權利與責任相伴相生,國家授予香港特區高度自治權,是為了對香港實施更有效的管治及實現國家的奮鬥目標,所以無論香港特區如何「特別」,對國家也應承擔不可推卸的責任,要保證自己長期繁榮穩定,保持社會和諧發展,決不偏離國家的大局,努力促進國家目標更好地實現。

  李飛指出,從香港特區角度來講,必須承擔四方面的責任,包括尊重國家憲法,維護國家憲制秩序;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維護國家發展利益,努力實現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以及維護香港本地長期繁榮穩定。他強調,基本法已經實施20年,第23條立法仍未得到全面落實,法律缺位所帶來的不良影響,已經有目共睹,「通過制定法律並嚴格執行法律來維護國家的主權和安全,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全面準確地落實,這是責無旁貸的」。

  香港與國家命運緊密相連

  李飛表示,香港是祖國大家庭的一員,命運從來都同國家的命運緊密聯繫在一起,「唱響中國,維護國家的發展利益,就是維護香港的根本利益;唱衰中國,損害國家的發展利益,就是螳臂當車,最終也將是損人害己」。他呼籲香港抓住國家發展的機遇,主動配合國家的發展戰略,發揮自身獨特優勢,與國家其他地方實現優勢互補,攜手共進,「這才是康莊大道和光明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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