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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高鐵大狀」的荒謬理據/博 梁

時間:2017-08-04 03:15:44來源:大公網

  高鐵「一地兩檢」方案公布已有一段時間,為反而反的反對派雖然一直在反,卻也一直「說不出個所以然」,難怪反「一地兩檢」的集會只得五六十人,遊行更只得零星寥落的十多人。

  對於高鐵「一地兩檢」所涉及的龐大經濟效益,一干反對者充其量只拋出了「誇大數字」、「贏經濟輸兩制」等形容詞,其實這不正正是他們也變相證明了高鐵的經濟效益是確切存在的嗎?

  再來就是「法」的問題,反對派至今仍在天天講月月講的觀點主要有二:一是「全國性法律變相在港實施」;二是「引用基本法二十條是自閹」。

  針對第一點,既然當局已提出透過法律層面把西九站內的「內地口岸區」列為香港特區範圍以外,那麼《基本法》第十八條有關全國性法律不在香港特區實施一項自然不管用,且必須指出的是,凡是進入西九站內的「內地口岸區」人士,其目的清一色是要入境內地,因此,不需要或沒有動機入境內地者,根本就不會走到西九站「內地口岸區」,也就斷不會遇到需要遵守相關全國性法律的問題,換句話說,「全國性法律變相在港實施」的指控無疑是不折不扣的偽命題。

  至於第二點,亦即「引用基本法二十條是自閹」的指控,聽起來已有一股煽動意味。公民黨主席梁家傑稱:「《基本法》第二十條的立法原意是擴權,而非讓香港特區自閹的。」那麼,我們可以很確切地回梁家傑一句,透過第二十條去令「一地兩檢」得到實施,為的就是令香港更有「power」,一種跟周邊地區爭生意的「power」。

  誠如袁國強司長所言,「一地兩檢」由香港特區政府主動提出,而並非中央指令。道理很簡單,香港不搞「一地兩檢」,做生意的人感到不便,選擇不來香港繼而轉到其他內地城市,吃虧的肯定是香港。中央和內地其他城市,又會有什麼損失?如果梁家傑未能明明白白回應此點,就請抹乾淨他的嘴巴吧!

  「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初心,是要確保香港的繁榮穩定,而絕不是讓政客動輒用來拖香港的後腿,又或者當作政治籌碼。對上述兩個反「一地兩檢」的「主要觀點」,但願普羅大眾早日想通想透其荒謬之處。屆時,就是李柱銘、陳淑莊、梁家傑、郭榮鏗等反對派大狀向廣大市民請罪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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