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宣布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喪失議員資格,連同「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的議席,反對派共喪失6個議席,令其在「分組點票」中的地區直選少建制兩席,失去分組點票否決權。
在新的勢力分布下,建制派修改《議事規則》解決「拉布」問題的機會大增。這既是反對派「自作孽,不可活」,也是天賜的良機,為重整議會秩序提供了千載難逢的機會。然而,對於這個禁止「拉布」的良機,有建制派人士卻突然審慎起來,認為現在討論是否修改《議事規則》太過倉卒,必須從長計議。
立會理當有「剪布」機制
建制派的主要考慮,不在於修改《議事規則》不重要,而是擔心在6名反對派被褫奪議席後,建制派在這時提出修改《議事規則》建議,可能給外界乘人之危的印象,甚至引起市民的反感,反而同情這些反對派。同時,現時香港政局大吹和風,新一屆政府也着力改善與反對派的關係,現時貿然修改《議事規則》,可會破壞現時的局面。因此,對於修改《議事規則》,本來最熱衷的建制派反而遲疑起來。
建制派的顧慮未嘗沒有道理,但令人有婦人之仁的感覺。有反對派人士指,現在事件猶如一場球賽,如果有球員受傷,對手一般會將球踢出界外,以免給人乘人之危之感,所以建制派現在也應該將球踢出界外,不應繼續進攻雲雲。然而,這個比喻並不合適,現在的情況不是反對派人受傷,而是他們觸犯球例被紅牌趕出場。難道對方有球員被趕出場,另一隊就不再進攻嗎?這根本不可能。
6名反對派被褫奪議席,是因為在宣誓時「玩嘢」和「加料」,不符「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及「拒絕或忽略」作出立法會誓言,所以宣誓無效。這個結果不是特區政府造成,也不是建制派造成,而是他們玩火自焚,建制派對此並不負有任何「責任」,也不用「禮讓」。反對派自己違規出事,建制派出於所謂「風度」而不進攻,這顯然說不過去,也是不智的做法。
從形勢上講:「天予不取,反受其咎;時至不迎,反受其殃。」建制派要修改《議事規則》,必須在地區直選和功能組別取得過半數,在目前的政治光譜下,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現在反對派因為玩火而失去議席,建制派如果不把握,未來是否還有這樣的機會實在難說。現在錯過了,恐怕後悔莫及。最重要的是,禁止「拉布」符合香港整體利益,符合主流民意。雖然有人說現在立法會主席也可「剪布」,但這始終不是機制,立法會既出現「拉布」,理當有「剪布」機制,否則何來法度?
有人可能說,反對派在立法會選舉取得5成多的選票,這些民意必須尊重。這個說法有一點道理,但在立法會選舉中投反對派一票的市民,是否就等如支持「拉布」呢?其他沒有投反對派甚至是沒有投票的人,又是否支持「拉布」呢?過去多個民調已經反映了主流民意反對「拉布」。既然修改《議事規則》、設立「剪布」機制符合民意,建制派就沒有理由錯過這次機會。更不要說,建制派支持者支持「剪布」幾乎已可斷定,如果自己的支持者都支持修改《議事規則》禁「拉布」,建制派議員是否應該遵從支持者的想法?
禁止「拉布」關係全港利益
至於現時修改《議事規則》可能會激化朝野對立。但從道理上講,這次取消議席事件與現屆政府無關,這是法庭的判決,反對派要歸咎於特區政府毫無道理。而且,修改《議事規則》權在立法會,提出修改的也是立法會,建制派提出修改建議,是建制派自己的事,與特區政府無關。反對派沒有道理扯到特區政府身上,如果他們執意如此,不過凸顯其無理與不堪而已。
毋庸諱言,建制派在這個時候修改《議事規則》,肯定會引起反對派的激烈反撲,甚至令立法會烽煙四起。但其實,不論建制派將來什麼時候提出修改《議事規則》,都不可能會風平浪靜,都肯定會面對大量的「拉布」和議會衝突,難道建制派將來也不碰《議事規則》嗎?
國家主席習近平視察香港期間,在會見新班子時諄諄勸勉:「一寸丹心圖報國」、「為官避事平生恥」,以此勉勵特區政府以至香港各界人士要勇於任事,敢於反擊惡勢力,以一片丹心,報效國家。這番說話同樣適用於建制派。
修改《議事規則》,從制度上禁止「拉布」,關係香港利益、關係廣大市民利益,斷不能因為有爭議、可能會引起反對派的反撲而裹足不前,如此「避事」又是否符合港人福祉呢?
當然,建制派提出的修改建議,也要符合《基本法》,合理合情合法,並且得到市民支持。建制派現在就應該着手準備,不要平白失去這個良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