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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簡化九號牌照考核

時間:2017-06-24 03:15:37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王嘉傑報道:證監會公布,簡化9號資產管理牌照的考核,日後持有1號證券交易牌照的人員,若有5年以上相關的委託帳戶管理經驗,並完成額外時數的持續專業培訓,便可獲發牌從事第9類受規管活動,而毋須參加所需的考試。然而,該公司不得進行包括基金管理在內更廣泛的第9類活動。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稱,有關改變對中小券商有利。

  目前持有1號牌照的從業員,只可從事證券交易的經紀服務,但以幫助客戶做資產管理則需要另行考試以領取9號資產管理牌照。張華峰稱,過去一直幫業界爭取有一定年資的1號牌照的從業員,可以免試取得9號牌照,有利於中小券商的從業員。

  擁五年1號牌照可免試

  根據證監發出的最新指引,就持有1號牌照的從業員,只要已有五年以上經驗,加上一定時數的持續專業培訓,便可免試獲發牌從事第9類受規管活動,其後,負責人員所屬的公司便可經營委託帳戶業務。然而,該公司不得進行包括基金管理在內更廣泛的第9類活動,除非另一名擔任整體管理監督職能的核心職能主管的負責人員符合獲發牌進行第9類活動的所有規定,包括通過所需的考試。至於持有1號牌照並有八年以上被認可的行業經驗的申請,只要完成額外時數的持續專業培訓,則可管理私人投資基金,但申請人只能獲准隸屬僅為專業投資者提供資產管理服務的持牌法團。

  至於經考試獲得的9號資產管理牌照的從業員,可全權委託形式為客戶管理證券或期貨合約投資組合,以及全權委託形式管理基金。

  證監會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梁鳳儀表示,鑑於香港的資產管理業有所增長,證監會歡迎現有持牌人擴大其業務範圍。強調該會的方針是要在公司獲准從事的活動範疇與負責人員的經驗之間取得平衡,同時促請持牌人加強合規及內部監控措施,務求符合適用於資產管理公司的特定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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