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5月26日訊(記者張琪)食物安全中心在「頤和園」優質蠔油內,驗出禁用防腐劑「對羥基苯甲酸丙酯」,已知會涉事商戶及製造商,該商戶和製造商已停售受影響產品。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 BD章),對羥基苯甲酸丙酯並非可用於食物中的准許防腐劑,違例者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食安中心表示,早前公布從北角一店舖抽取的瓶裝蠔油樣本,含對羥基苯甲酸丙酯,跟進調查時,再在該店舖抽取同品牌另一款蠔油樣本檢測,結果發現相類違規事項,樣本含100萬分之480的對羥基苯甲酸丙酯。
發言人表示,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和製造商有關違規事項。該商戶和製造商已停售受影響產品。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中心亦正追查有關貨品的分銷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