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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游圖返議會是異想天開/方靖之

時間:2017-04-28 03:15:50來源:大公網

  梁頌恆和游蕙禎被取消議員資格,導致新界東及九龍西需要補選,反對派對此已是摩拳擦掌,企圖染指這兩個議席。而梁游近日也開始轉趨高調,企圖補選之心已是昭然若揭。然而,先不論梁游兩人日前又因為涉嫌「非法集結」罪名被拘捕,就是選舉「確認書」一關他們就肯定過不了。

  任何人參選立法會,均須簽署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的聲明,監誓人為各地方選區及功能界別的選舉主任。選舉事務處在去年9月立法會選舉中,再加入要參選人簽署「反港獨確認書」的規定。即是說,梁游要補選,就需要通過「反港獨確認書」這一關。

  在上屆立法會選舉中,選舉主任就先後取消了「香港民族黨」陳浩天、「香港民進黨」楊繼昌、「美軍帶路羊」中出羊子,以及「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等人的參選資格,原因是他們或鼓吹「香港獨立」,或表明不擁護《基本法》。他們當中有些人簽署了「反港獨確認書」,有些則沒有。選舉主任主要根據他們的言論及行為判定他們是否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

  其中,選舉主任在取消梁天琦參選資格時,用了12頁紙詳述理據,包括認為一旦他成為立法會議員,仍然會繼續主張及支持「香港獨立」,證據就是他過去曾發表過的鼓吹「港獨」言論,並指梁天琦在回覆查詢立場的電郵中,沒有提供充分理由或證據說明傳媒報道他主張「港獨」是失實或與事實不符,亦「從沒有表明他已改變立場,不再繼續主張及支持香港獨立」。故選舉主任在檢視資料及考慮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後,不能信納其真正改變了過去主張及支持「香港獨立」的立場。

  從梁天琦的案例可以看到,選舉主任如何判定參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不單是看他有否簽署「反港獨確認書」,更要看他過去的言論有否鼓吹「港獨」及挑戰《基本法》。就算他自稱已經改弦易轍,也須提出令選舉主任信納的理據,否則將不可能成為參選人。

  按照這種慣例,儘管梁游在剛過去的立法會選舉中通過「反港獨確認書」一關,但恐怕是可一不可再,原因是在當選後他們不但拒絕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更發表「辱華」言論,通過披肩展示「香港不是中國」的信息,並且頻頻勾連「台獨」、「藏獨」組織等。這些行為都明顯與「反港獨確認書」的規定相違,證據確鑿。既然選舉主任上屆可以取消梁天琦的參選資格,將來更沒有理由准許梁游及其他「港獨」分子參選。他們企圖借補選返回議會只是妄想。

  不過,「確認書」作為一個新的制度,有必要進一步完善,明確哪些參選人將被取消參選資格,建立一個防止「港獨」分子參選的機制,這也是人大釋法所要求的。當「確認書」機制完善並建立之後,下一步就可以擴大至區議會選舉以至其他公職,建立全面遏止「港獨」的制度,斷了「港獨」分子進入建制的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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