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4月20日訊(記者 王嘉傑)聯交所公布,大成糖業(03889)前獨立非執行董事高雲春違反《上市規則》,主要因沒有配合上市部的調查,以及沒有向聯交所提供完整準確的聯絡地址。因此,上市委員會裁定上述事項違規情況嚴重,決定譴責高雲春違,日後欲出任另一發行人的董事,上市委員會將今次事件列入考慮因素。
事源於上市部一直調查高雲春是否違反其《聲明及承諾》。上市部以掛號方式寄往該地址的信函均因「資料不詳」及「遭拒」被退回,而以平郵方式寄發的信函則未被退回。上市部亦曾致電他,他表示地址已失效,但卻拒絕提供有效的新地址。上市部多番嘗試透過該公司聯繫他,但均告失敗。高雲春並無提交任何陳述,亦無出席聆訊。
上市委員會會就今次事件,認為高雲春沒有配合上市部的調查,違反其《聲明及承諾》,而且長時間未有回覆上市部函件,令上市部就高先生的行為及其遵守《上市規則》情況的調查和評估受阻,儘管有詳細資料聲明的條款,在上市部致電要求其提供更改地址詳情時,高亦拒絕提供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