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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兆峰冀修破產條例堵漏洞

時間:2016-10-03 03:15:34來源:大公網

  圖:李兆峰質疑有人借《破產條例》漏洞向曾破產者作滋擾,他希望連結其他苦主以採取法律行動,亦期望立法機構修例堵塞漏洞/大公報記者何嘉駿攝

  已清盤前上市公司「兆峰陶瓷」創辦人李兆峰,上周遭破產管理人向法庭申請查訊。李兆峰接受訪問澄清,其破產令早於2005年解除,自去年出任德國上市公司ROY Ceramics之主席後,自己及公司同事一直收到破產管理人來信詢問,散播不實信息,損害公司名譽及公眾利益。他質疑,有人借《破產條例》(下稱,條例)漏洞,以查訊名義不斷向曾破產者作出滋擾;他希望藉公開事件,可連結其他苦主以採取法律行動,亦期望立法機構修例堵塞漏洞。/大公報記者 陳詠賢

  「兆峰陶瓷」於1993年上市,其後因投資失利於2000年遭頒令清盤,而李兆峰個人因擔保上市公司3億元債務,於2001年被法庭宣布破產。李兆峰透露,根據條例,其破產令本可於四年後,即2005年自動解除。但這期間,一名叫鄧忠華的會計師,於2002年向破產管理署申請任其個人破產管理人,其間鄧忠華多次向破產管理署提出反對理由,以拖延破產令終止。

  破產令2005年正式解除

  李兆峰憶述,破產延長期本應不會超過四年,即最遲於2009年應完結,但當年有人一直以程序拖延破產令,其間他多次接到來電,被要求付錢了結麻煩,對方於2005年索價2億,2008年降至2000萬,2012年再跌至20萬,更謂:「你畀錢我咪唔搞你囉!」但三次索款,李兆峰均未有回應。最終,法庭頒令,指拖延不合理,判李兆峰之破產令於2005年正式解除。

  破產令完結後,李兆峰將陶瓷潔具廠ROY Ceramics重組,去年4月30日於德國上市,他再於同年八月出任上市公司ROY Ceramics的主席兼行政總裁。李兆峰表示,自公司於德國上市後,自己、家人及公司同事不斷收到鄧忠華以破產管理人之名義的來信,信中提及李的破產令,但未有指明已終結,信息不盡不實。上周,破產管理人指李兆峰在破產前及期間隱瞞資產,於香港高等法院申請訊問李兆峰,及李的弟弟和兒子。

  李兆峰澄清,自己於破產令解除多年後,才出任公司主席,自己及業務均不受條例所限,但法庭稱「與破產管理人合作為終身責任」,容許破產管理人不斷向自己及其身邊人申請訊問。他於六月時親身前往破產管理人辦公室,即鄧忠華之辦事處回應問題,但鄧拒絕見面,反而向法庭要求訊問。李兆峰認為有人刻意將事情鬧大,誤導公眾,令公司聲譽及股價受損。

  希望集合苦主報警求助

  李兆峰透露,是次接受訊問約數十條問題,對方的疑問卻無實質證據支持,如申請要求訊問其子,「我個仔94年時只得10歲,向佢提訊問有何意義?」他質疑,有人利用條例漏洞,可不斷以無理據的訊問滋擾曾破產的商人,甚至以此謀利。他表示,如有其他曾破產的商人,同樣遭受訊問困擾,可主動跟他聯絡,集合更多苦主後報警求助,亦希望事件引起立法會關注,從而修補條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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