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屆立法會十月正式開鑼,有人辭官歸故里,有人漏夜趕科場。不少新科議員近日都開始籌組辦事處班底,以應付未來議會工作。在今屆立法會選舉取得兩席的「青年新政」,據稱近日正積極吸納「本土民主前線」及前港大《學苑》人士做其議員助理。除了梁天琦之外,多名「本民前」及《學苑》派的激進分子,如馮敬恩、黃台仰、王俊傑、李東昇等,已同意加盟。在分工上,黃台仰將負責傳媒聯繫工作,李東昇主理內務,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及《學苑》前總編輯王俊傑負責撰寫發言稿。至於儼如「青年新政」「太上皇」的梁天琦,並沒有任何實務,其職責主要是代表「港獨」人士參與外國研討會,等如以公帑聘請的「港獨大使」。
固然,議員津貼由議員處理,他們想聘請什麼人是他們的自由。然而,這些薪津都是來自納稅人,納稅人都有權監察。現在「青年新政」所聘請的議員助理,不但毫無經驗,只是一班激進社運分子,一些人更加有官司在身,隨時身陷囹圄,明顯不是合適人選。最離譜的是,「青年新政」以公帑聘請大批「本民前」核心人員,本身已是一種私相授受,是赤裸裸的利益輸送。
眾所周知,「青年新政」只是「本民前」的「plan B」。如果沒有梁天琦的激進光環支持,名不見經傳的梁頌恆斷不可能在戰況激烈的新界東突圍而出。這明顯是一種延後利益輸送,將納稅人的公帑作為其政治酬庸的籌碼,盡顯這些政治新貴的不堪面目。
同時,「青年新政」大量聘請「本民前」及《學苑》人士,也將其「港獨」面目表露無遺。「本民前」是一個「港獨」組織,所以梁天琦因此失去參選資格,至於《學苑》更是最早鼓吹「港獨」的,其編採人員都是思想偏激的「港獨」分子。「青年新政」大量招收這些「港獨」分子,反映他們在「港獨」立場上與「本民前」、《學苑》沆瀣一氣。
「青年新政」的新科議員必須明白,雖然《立法會條例》第3和第4條保障其言論自由和享有法律程序豁免權,但這些條例所保障的權利,只限於憲法、基本法和香港法律規定範圍之內的權利。換言之,在立法會內提出包括「港獨」在內的違憲違法言論,不會享有這些條例所保障的言論自由和法律程序豁免權,律政司仍可就刑事罪行條例,以煽動暴亂罪等起訴立法會議員。至於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外的言行,更不受《立法會條例》保護,隨時可作檢控。現在「青年新政」以公帑豢養「港獨」,已屬「踩界」行為,如果他們將來變本加厲利用議員身份「播毒」,恐怕珍貴的議員議席也很難保得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