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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涉壟斷 商務部兩度約談

時間:2016-09-03 03:16:23來源:大公網

  圖:滴滴優步合併事件在社會已引起廣泛關注,有人向商務部舉報交易當事方未依法申報

  【大公報訊】記者馬琳北京報道:滴滴收購優步中國過去半月有餘,但對於此舉是否符合經營者集中反壟斷的申報要求,至今尚無定論。中國商務部發言人沈丹陽周五就此前被舉報的滴滴優步合併案表示,此案未向商務部申報,商務部反壟斷局已兩次約談滴滴出行,要求其說明交易情況、未申報的原因,並按商務部提出的問題清單提交有關文件、資料。

  商務部周五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沈丹陽會上表示,滴滴優步合併事件在社會已引起廣泛關注後,有舉報人向商務部舉報該交易當事方未依法申報。商務部正根據《反壟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對本案依法進行調查;並已與有關部門和企業座談,了解網約車運營模式和相關市場競爭狀況等。

  合併後佔約90%專車市場

  滴滴與優步中國長期霸佔着內地網約車市場份額的前兩位,有數據顯示,滴滴今年第一季度在中國專車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85.3%,優步為7.8%;且滴滴出行覆蓋約400座中國城市,優步為60座。兩者合併後僅在專車市場份額將超過90%,中國出行市場的競爭格局,因兩方合併將徹底改變,也讓不少人質疑涉嫌壟斷。

  對此,作為內地反壟斷執法部門之一的中國商務部曾多次回應,尚未收到有關滴滴和優步中國相關交易的經營者集中申報,但就雙方合併是否屬於壟斷,未有明確說法。

  沈丹陽介紹,截至目前,商務部反壟斷局已經兩次約談滴滴出行,並與有關部門和企業座談,了解網約車運營模式和相關市場競爭狀況等。下一步,商務部將繼續依法推進本案調查工作。

  按規定,凡符合《反壟斷法》規定申報條件和《規定》中申報標準的,經營者均應事先向商務部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其中,《規定》還對合併公司詳細的營業額有所界定。滴滴方面曾回應稱,目前滴滴和優步中國均未實現盈利,且優步中國在上一個會計年度營業額沒有達到申報標準,不需要事先向有關部門申報。

  營業額計算存在爭議

  此前,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游雲庭表示,滴滴合併事件最核心的就在於是否滿足申報標準,即具體營業額。如果滿足,就應該向商務部門進行反壟斷申報。但關於滴滴出行的營業額如何計算一直存在爭議;且目前滴滴和優步中國均未實現盈利,優步中國在上一個會計年度營業額沒有達到申報標準。

  同濟大學知識產權與競爭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劉旭指出,曾為網約車業務補貼數億美元的優步中國,上年度反壟斷法意義上的營業額,應包括乘客通過其平台應支付的所有費用總和以及補貼數額,因而應遠超《規定》界定的營業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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