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香港可響應國家加快建設金融強國的目標,推動金融業高質量發展。
特區政府現正就2025年施政報告展開公眾諮詢,筆者亦積極收集及整合金融服務界意見。
根據港交所(00388)的資料顯示,今年首7個月的日均成交額達2437億元,較去年同期上升124%;新股集資額亦有1279億元,較去年同期上升611%;而截至7月底,新股排隊上市數目累計達232宗。儘管近期港股交投暢旺,新股市場亦穩步回升,但現時仍有不少港交所券商未能受惠,反映中小企的經營環境仍然相當困難,需要特區政府及監管機構大膽改革,採取果斷的改善措施。
筆者認為,香港可響應國家加快建設金融強國的目標,推動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現分別以兩篇文章闡述一系列建議,希望特區政府能列入施政報告之中。第一篇文章先集中討論「深化上市及市場改革」的建議:
助中小企上市 放寬轉主板門檻
(1)協助中小企上市及發展:特區政府應正面對待及重視中小企的發展潛力,包括所有現已上市(並協助其維持上市地位)及未來有潛力上市的中小企,以及中小型金融服務和專業服務等機構。據統計,由年初至今,約有50家中概股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當中近一半是來自香港;特區政府應積極協助及吸引相關企業在港上市,將有助帶動更多中小型包銷商、保薦人等業務,以及增加對中小型會計、法律等機構的服務需求。
同時,須對上市公司進行收購合併的相關規則拆牆鬆綁,尤其是放寬跨行業併購對核心業務轉變的要求(包括就《上市規則》第13.24條中有關「經營的業務須有足夠的業務運作」的規定和第14.82條中有關「現金資產公司」的規定,分別放寬對傳統業務轉型的要求,以及加大靈活性以讓業務得以重組和改善)。
(2)激活GEM及中概股回流做好準備:早前GEM改革措施未能有效刺激GEM的活躍度,港交所應進一步檢討GEM和主板在市場上的定位,並重塑GEM品牌,以及作出有效的解決方案以提升GEM的交投量。有業界人士建議,可縮短等候轉主板的年期,例如由3年減至2年;若企業滿足盈利要求,亦可放寬或取消5億元市值的轉主板要求,讓本身有盈利、可持續健康發展的企業不需額外、不合理地催谷其市值至5億元。此外,監管機構除了為在美國的大型中概股回流做好準備外,亦可積極協助中小型中概股赴港上市,包括檢視上市規則和門檻要求,把握好中概股回流帶來的機遇。
(3)加快落實保證金的存入安排:監管機構正着手檢視保證金的存入安排、優化保證金和抵押品要求等,期望有關政策盡早落實推行,當中包括提高保證金的現金存入息率、允許在港交所旗下結算所跨市場按金制度的做法,以及擴大合資格抵押品範圍,將有利業界發展。
加快設OTC市場 容許散戶參與
(4)無紙證券制度的收費意見:市場關注無紙證券制度推出後可能引申的新增收費。筆者認為,首先有關制度推出後,不應增設新收費;如果確實有新增收費,亦應一視同仁,統一收費結構,確保公平性和能夠讓業界轉嫁相關費用,並務求在新收費模式推出時,不會令大量業界人士的經營成本增加。
(5)加快設立場外交易(OTC)市場:有業界人士建議,在OTC市場掛牌的要求,應低於現時GEM的上市要求,並以容許零售投資者參與為大前提,減少施加專業投資者限制。此外,亦不應強迫正在轉型或面對短期經營困難的企業退市,否則會更加損害投資者利益,反而須協助它們改善經營困局及持續成長下去。
(6)改革強積金計劃:建議積金局在現行制度下,擴大強積金的投資範圍,同時研究讓強積金基金更直接投資於不同類型的產品,包括數字資產、黃金產品、各類債券、ETF等,藉此更有效率追蹤不同資產,並減少當中的行政費用,有助提升整體回報。
此外,有業界人士建議,就容許私募基金在港上市的相關指引,證監會及港交所可盡早落實其細化政策(例如估值標準、審批快速通道等),以吸引更多海外大型私募基金來港上市。
其他市場改革亦包括長遠再度下調股票印花稅,以提升港股競爭力和促進高頻交易活動;優化手數要求,當中手數制度可分階段、分開不同板塊進行;以及關注首次公開招股結算平台FINI對業界的影響,建議證監會就會計入賬及FINI財政資源規則(FRR)的計算方式釐定更清晰的指引,讓金融機構遵從等等。
(作者為香港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