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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斯 人

時間:2018-06-24 03:15:55來源:大公網

  電視劇《重任在肩》拍的是警方內部調查組的故事。當事警員被小組問話,總會有一個律師陪同。這個律師隨時提醒當事人,什麼可以說什麼不能說,又提醒內部調查組的警員,什麼應該問什麼不能問,甚至有規定,向當事警員提問的,只能是比他級別更高的調查組官員。

  問話的過程從頭到尾有錄影,提交證據時都要作交代,有人加入有人退出,當事人的反應和調查組警員的反應,也都要交代。問話過程的規定非常具體,被調查的警員有充分的權利維護自己的利益。甚至當事人還可以依據自己手上的證據,對那幾個負責問話的警員提出反指控,而那些指控,也都滴水不漏被錄影下來。

  當事人犯罪事實俱在,何必如此大費周章,還要給他提供各種反制的機會?但法律不是這樣的,法律要保護任何一個人應得的權利——犯罪嫌疑人也擁有保護自己的權利,法律不必多給他一點,也不能少給他一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指控都牽涉一個人的生死禍福,定罪要如履薄冰。

  不久前香港終審法院判處「代客探監」上訴得直,其精神也是充分保護被囚者享有的被探視的權利,為此法官甚至將「朋友」的概念都改寫了(朋友不一定相識)。

  一個社會如果連囚犯的權利都要小心保護,那一般人的權利更不會被輕易剝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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