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在《龍頭鳳尾》中,紋身成了戀人間的定情信物/作者供圖
每與友人飯敘,少不了光顧最具本土氣息的大牌檔,雖說環境難免老舊,可熱騰騰的菜餚端上來,沒有誰不是大快朵頤,除了吃得盡情,你一句我一句地聊起來,也少了幾分拘束。鄰近的一桌剛剛落座幾位打扮隨意、身材高大的男子,恰巧他們都在手臂上紋身,那圖案就像是墮落天使重回人間,不消開口,觀者已被震懾住了。席間有內地的朋友表示,這情景教他恍如置身於上世紀九十年代港產片,好在沒有遇上社團清理門戶的場面。那天我們極為應景地討論起了蠱惑仔,TVB裏的黑幫以及紋身,很快便聯想到那一部講述香港歷史以及幫會恩怨情仇的小說《龍頭鳳尾》。
過去在課堂上有位先生談及過紋身,它作為罪犯的標記流傳於我國古代近千年,甚至在漢文帝以前還被用作刑法,稱之為墨刑,即在犯人臉上刺字。因此他不甚贊同紋身,概是因為就傳統文化來說紋身是與恥辱聯繫在一起的。然而紋身在西方也有悠久的歷史,不僅不是恥辱,反而神聖非常。它曾是一種成人禮,後來成為社會等級、地位的標識,人們也逐漸學會用各式圖樣,向個人生活傳遞文化信息和精神力量,因此紋身才越受推崇。有趣的是,在《龍頭鳳尾》的作者馬家輝筆下,紋身又成了戀人間的定情信物,很多人都注意到,陸南才與張迪臣共同紋了一個「神」字,觸發了小說的一段高潮。那麼,一個神字究竟精彩在哪裏呢?
「神」所在之處,本是阿才手上毛巾摩擦出的血痕,自是雲雨之歡的一種象徵。此前二人感情已經歷多番起落,如今一同紋身,正像海上的船總要靠岸補給,又可說是短暫的火花不甘被熄滅。其實,以粵語來講「神」和「臣」同音,間接說明了張迪臣在這段關係裏的優先、中心地位,小說裏就寫道:他是在上的。而阿才極度內斂的感情也必須借助這幅紋身來傳達。許多時候他不願意表達,生怕破壞了二人的關係。更主要的是,或出於同性戀情的避諱,或為了保持龍頭老大應有的南爺架勢,作者把他豐富的感情戲都收攬在阿才的心理活動中,也聚攏在這個神字之下了。他多想擁有一個和情人一模一樣的藍色神字,哪怕藍色代表張迪臣的家,哪怕他已經有家。
依照阿才跟紋身師傅的解釋,洋人信上帝,國人信佛,上帝與佛都是神,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神」既是張迪臣,又代表了他們的緣分。直至兩人鬧翻,他終於意識到這段感情不堪一擊,心目中的神畢竟會死,緣起終將緣滅。阿才重新找到紋身師傅,在神字前後又添上幾個字:「舉頭三尺有神明」。於是,高高在上的神重新歸位,而他的戀人也從心裏的神變成了心裏的鬼。
當我把小說裏紋身的緣由、結果這麼一說,同行的友人頓時撤下了對紋身的畏懼甚至牴觸。與其說神字成了點睛之筆,不如說作家由一個小小的紋身已寫出了歷史與個人及其情感的百般糾纏,從天道的神到人心的神,由宗教的哲學到江湖的哲學,一個簡單的紋身暗藏了人的運命浮沉,飽含着酸甜苦辣。誰說如此一個「神」不是這部小說內在精神的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