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提到,快樂不是被動的,它是面對情緒時所展現的能力,而這個情緒能力有三個面向,除了是訊息的傳遞者、行動的動力,更是資源的建構者。研究發現,一個人累積的正向情緒越多,其心理韌性越強,身體越健康,面對困難時也越能恢復原狀。但,負向情緒同樣有其作用,它們能讓人把注意力聚焦在最重要的問題,使我們少受干擾地想出更精準的對策。
在人與人的關係之中,情緒也以意想不到的方式擴散開來。憤怒會引發他人的憤怒,喜悅能感染彼此的喜悅,而一個人真誠的冷靜,也能安撫一個混亂的環境。情緒就像是人與人之間傳遞的力量,越是懂得運用,它越是回饋給我們生活的豐盛。
從這些角度來看,快樂從來不是逃離負面、壓抑痛苦、只挑選好情緒來感受。真正的快樂在於,人能夠讓情緒成為資源,而不是敵人,把情緒視為嚮導,而不是障礙。快樂不是把過山車變成平路,而是在起伏中懂得駕馭方向。當然,訓練這種能力並不容易。畢竟我們被文化教育得太久,以為快樂是一種不帶重量、不含雜質、乾乾淨淨的情緒狀態。然而,人生中最重要的轉折,往往不是在輕鬆的時候發生。人在痛苦時更深刻,在矛盾時更清醒,在混亂時更容易看見自己真正重視什麼。
當我們在悲傷中願意伸手尋求支持,這是一種能力。在焦慮裏仍試着前進一步,這是一種能力。在羞愧中願意承擔責任,這也是一種能力。在憤怒裏仍保持善良,更是一種能力。當然,我們在喜悅中仍然心懷謙卑、在順境中仍然懂得感恩,那也是能力。情緒,就是如此這般的能力。
如果快樂是能力,那麼它是可以練習、可以加強的。而最開始的練習,或許很簡單:不是問自己「我應該快樂嗎?」而是問「我能否讓當下的情緒,在某個方向上幫助我?」
當我們反覆練習這個問題,便不再害怕情緒的波動,不再以為人生的高低是命運的遊戲,而是明白:我有足夠的力量,讓每一種情緒都成為自己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