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有什麼行為不可寬恕?聽到這個問題,我首先想到「猶太大屠殺」等反人類罪行。美國教育心理學家Suzanne Freedman卻認為,世人對寬恕的理解有誤。寬恕不是為罪惡找藉口、容忍人間不公。它不依賴於道歉,也不以和解為最終目標,而是一個心理重建過程,是受害人為維護自身心理健康主動採取的舉措。
寬恕過程如下。首先承認自己受到傷害,感覺憤怒,然後做出原諒犯錯者的決定。這個過程無法一蹴而就,可以先從理解傷人者的背景開始,弄懂他們的動機。哪怕對方的罪行不容否認,如此行事能加深我們對人性的認識,有助於擺脫憤怒情緒對自己的控制,獲得心理上的自由。反之,如果對他人的冒犯耿耿於懷,始終忘不了,實際是把自己的幸福交給他人掌控,用他人的過錯懲罰自己。
原諒傷害自己的人可能需要十四個月以上的時間。Freedman認為,我們教孩子做錯了馬上道歉,也要對方很快接受道歉,促成雙方即刻和解的做法其實不妥當。因為那種情況下,有的人還沒意識到自己的錯誤,道歉言不由衷。原諒也需要時間,文過飾非,諱言受到的傷害和憤怒的感覺,壓抑情緒,只會適得其反。只有真正理清個人情緒,才不會轉而把怒火發洩到他人身上。
Freedman甚至認為,當今的美國社會太過重視後果和懲罰,沒有給予他人糾錯、補過的充分機會。所謂「取消文化」(Cancel Culture)就是將錯誤與罪人混為一談,以偏概全,將犯錯者妖魔化。真正放下,不計較他人錯誤對身心健康或更有利。不過,更重要的還是保障公平正義的外界「基礎設施」不可缺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