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是我的舊鄰居,因她家孩子被港島某名校錄取,九年前賣了位於元朗的花園洋房,在九龍某屋苑租屋住,校車從港島過來會在那裏停站,方便接送孩子。賣房時賺了幾百萬,遺憾的是自此房價一路飆升,九年間又翻了一倍有餘,每念及舊時家居的舒適,她便後悔賣房太急而買房不急。
某太太曾對我說起,一個家庭若沒有屬於自家的屋,心永遠是安定不了的。她丈夫做生意賺過不少錢,她曾希望拿到些積攢多了買間屋,但丈夫說不用急,等錢滾錢賺得多了再說,他不理解不尊重她的想法,而她亦無說服他的能力,最終他的生意做不下去了,錢沒了人也老了。
我一直頗推崇某太太的「強硬」,丈夫生意上的贏利不論多寡,必須先切下一半入她的賬,以作為她與孩子的保障,到手的錢漸漸變成了一個個不動產。幾十年的過程,丈夫的生意賺了賠賠了賺,她卻永遠是只進不肯出,丈夫縱有不滿甚至忿恨,但當他賠光了錢,她卻有能力維持住全家富貴生活時,他不得不認一個「服」字。此類叻女人屬清醒持家者,從未打算有日要去尋買後悔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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