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細節重點
【大公報訊】有見高淨值人士對指數型萬用壽險(indexed universal life,簡稱IUL)產品的需求增加,保險業監管局與香港金融發展局昨日發出聯合通函,釐清現行保險監管框架如何應用於向專業投資者銷售IUL產品,涵蓋產品設計、管理及銷售過程。(詳見表)
IUL產品提供包含現金價值成分的壽險保障,同時保單持有人可以靈活方式支付保費,日漸成為亞洲區內高淨值人士和家族辦公室傳承財富的選擇。IUL的其中一項產品特色,是其全部或部分現金價值會與金融指數(例如股票市場指數)的表現掛鈎,受到《保險業條例》所界定的類別C(相連長期)業務的所有要求約束。不過,在IUL產品只向專業投資者銷售的前提下,監管機構認為有調整空間。
通函主要涵蓋產品設計及管理,以及銷售過程這兩部分的細節。例如就相連投資壽險(ILAS)產品向保監局提交申請以評估程序的要求不適用於IUL產品,以及保險公司須遵守相關原則和要求,包括在派息率機制下訂立最高和最低水平,以及金融指數的選擇等。
當局期望在釐清監管要求之後,可在現時為高淨值客戶群提供的眾多產品選擇中,加入更多元的保險方案,有利香港市場發展,並保障保單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