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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內地學位 回港可報考公務員

時間:2020-10-16 04:23:54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黎慧怡、湯嘉平報道:國家教育部日前表示,支持符合條件的香港高校在粵港澳大灣區開展合作辦學,並加大力度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試考生。特區政府教育局及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回覆《大公報》查詢指,大灣區建設是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為本港青少年提供更多前所未有的學習和發展機會,教育局會積極在學校層面為學生提供支援,促進三地青少年的廣泛交往、全面交流和深度交融。公務員事務局則表示,歡迎持有內地院校學位的香港學生報考公務員職位。

  教育局表示,在促進中小學生到內地交流方面,會因應國家的發展策略,及學校課程的持續更新,籌辦不同主題的交流計劃,包括近年因應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而優化行程及增加學生名額,讓學生親身體會國家不同方面的發展,以及全面了解國家與香港的關係,建立國家觀念。

  就家長與學生非常關心的學位認可問題,公務員事務局表明,特區政府歡迎持有內地院校學位的香港學生報考公務員職位。特區政府設有評核非本地學位(包括內地學位)的機制,會按需要徵詢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評審局)的專業意見。就經評核並獲接納的院校而言,如有持有該等院校數年內頒授的任何學位人士申請政府職位,除非個案涉及一些特殊情況(例如課程以遙距模式修讀或涉及學分轉移/豁免),公務員事務局一般會接納其相關的學歷為與本地學位相若。

  局方並表示,特區政府會配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做好吸引和培訓人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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