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被告李家田:知悉「屠龍隊長」背後有金主

時間:2024-07-11 10:32:10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黑暴極端組織「屠龍小隊」與其他激進團夥策劃於2019年12月8日藉「民陣」遊行,在灣仔製造連環爆炸及槍擊警員案,昨日(10日)在高等法院繼續審訊,被告李家田繼續自辯及接受辯方盤問。他供稱,曾聽聞「屠龍小隊」改名為「逃龍小隊」,又知悉隊長黃振強背後有「金主」及有提供泰國戶口予人捐款,但沒留意「滅龍」群組內的遙控器片段,亦對黃與同謀者吳智鴻有用槍和炸彈的協議、在12月8日後要「走佬」等皆不知情。

  聽聞「屠龍小隊」改名「逃龍小隊」

  選擇自辯的被告李家田第三日作供。在被告張俊富代表大律師提問下,他確認2019年8月5日認識張俊富後加入「荃灣示威群組」,稱「有聽講過」該群組後來改名為「逃龍小隊」,但不清楚由來,又稱被黃振強要求往西貢「行山」。由於他推斷只是行山,不想得罪黃就答應,而當日無人介紹吳智鴻、彭軍壕等人予他認識。法官關註李被張銘裕叫「行遠啲」究竟離開有多遠?李答約5分鐘路程,但沒有聽到槍響和爆炸聲。

  辯方稱,黃振強供稱叫張銘裕試槍當日拿取兩支益力多分量的柴油予吳智鴻。李家田稱有看到張銘裕「拎嘢出嚟交畀人」,但對辯方稱吳聲言不需要後、張銘裕把柴油倒掉的說法無印象。

  李家田供稱,約於2019年9月後開始問黃振強攞錢,相信總額不超過5,000元,並知悉黃背後有「金主」,亦看到「育龍」頻道有提供泰國戶口予人捐款,因此知道黃有泰國戶口,但沒有過問。對黃曾在群組稱「有新plan講」,李稱不知所謂的新、舊計劃,亦沒有留意「滅龍」群組內的遙控器片段。

  辯方稱黃振強於2019年12月6日私訊吳智鴻稱欲取槍,李供稱,成員間沒商討過用槍,當時沒有聽過黃私自取槍一事,對黃與吳有用槍和炸彈的協議、同月8日後要「走佬」皆不知情。

  辯方其後再引述群組有人提到「誘警」後就走得,問李是否「屠龍小隊」平日示威的行動,即「勇武」起來便作破壞,然後被警察追趕。李確認「屠龍小隊」會做,法官質疑李:「你好似將自己同『屠龍小隊』分得好清楚?」李稱自己不會參與破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