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強表示,車主可能有多部車輛,未必能即時留意每部車輛的情況,部分的士司機仍使用舊式電話,「唔係太清楚短訊」,或有機會因過期繳交而加重刑罰。他又認為司機違例泊車主因是泊車位不足,政府應多建多層停車場;發生交通意外也是個別司機態度及操守問題,轉用「電子告票」無法改變司機的駕駛態度。
現時21日仍未繳交罰款,警務處會將告票郵寄到登記地址,何志強認為應該予以保留。他又指現在不足30秒便能抄牌一張,如果紀錄不全面可能出現抄完又抄的情況,建議政府配套要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