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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黨告檢方瀆職違法搜索

時間:2017-12-23 03:15:44來源:大公網

  圖:記者會完畢後,遭檢察機關拘提的陳斯俊、林明正、侯漢廷、王炳忠(右起)四名新黨青年軍赴台北地檢署控告北檢調查局辦案人員瀆職  中央社

  【大公報訊】新黨22日上午再度針對發言人王炳忠等四名青年軍19日被搜索一事召開記者會,記者會中播放當天直播的影片,影片中顯示搜索票沒有法官簽名,副主席李勝峰指責是非常明確的非法搜索,代表律師陳麗玲更質疑,調查局人員以鎖喉的強制方式對待證人;而王炳忠等人在記者會結束後前往台北地檢署,提告北檢調查局辦案人員違法搜索,涉嫌瀆職、侵入住宅、妨害自由等罪。

  據中通社、中央社報道:22日上午,新黨針對王炳忠被搜索一事再度召開記者會,會上播出王炳忠19日清晨在家裏用臉書(facebook)直播的影片。影片顯示,王炳忠住處被搜索時,調查員根本不清楚王炳忠是被告還是犯罪嫌疑人;影片更顯示,調查員竟然沒發現手持的搜索票沒有法官簽名,後經旁人提示才說法官是廖紋妤。

  王炳忠:若無直播死無對證

  王炳忠指出,好在他當初有用手機直播,留下了影片,留下了圖片,所以今天才能看出,原來搜索票上面根本沒有法官的簽名,「如果我當初沒有直播,沒有錄影下來,(就)死無對證!」

  李勝峰指出,他現在內心充滿沮喪,因為絕對沒有想到,解嚴後的今天,在台灣的司法,有這麼黑暗的一頁,他想都不敢想,司法單位和地檢署,21日晚上還開記者會強調合法。

  新黨律師陳麗玲則指,根據刑事訴訟法128條規定,蓋上法院關防,還要有法官簽名,才是有效的搜索票,但當天搜索票上沒有任何簽名的跡證,搜索當屬違法。

  至於名嘴稱王炳忠家中有500萬新台幣,新黨在發展「類軍事組織」,李勝峰表示,沒有的事情他要怎麼證明沒有,「去問名嘴」,新黨將發起「直播有理」「公投」。王炳忠等人在記者會結束後,在律師陪同下前往北檢提出控告北檢、調查局辦案人員違法搜索,涉嫌瀆職、侵入住宅、妨害自由等罪。

  律師質疑法院事後蓋印

  當日台北地方法院回應指,北院核發的搜索票都蓋有機關印鑒及法官印鑒章,而且簽名與用印有相同效力。陳麗玲則說,從直播畫面看不到用印,若對是否用印或對直播畫面有疑義,要求送國際鑒定單位鑒定。

  陳麗玲還表示,若是事後用印,問題更大,相關資料顯示搜索票上是法官私人印章而非職章,非常奇怪,「不知道北檢是不是向來的搜索票,都是不由法官簽名,只留一顆印章隨便蓋。」

  陳麗玲另外指控,辦案人員依法只能查扣電磁紀錄,但王炳忠的手提電腦、手機、iPad都被扣走,調查局事過3天也沒發還,已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陳麗玲還說,調查局人員不能用人身強制的方法,對待一個並不是被告也不是犯罪嫌疑人的證人,用鎖喉的強制力方式讓他上車。

  王炳忠說,檢調違法犯行是在北檢檢察官指揮下執行,北檢主任檢察官還召開記者會聲明並無違法,因此由北檢偵辦違法搜索案,難杜社會悠悠之口,向高檢署聲請移轉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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