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蔡英文出席活動時警方拉起防衛網,防止抗議民眾丟物/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據中通社、海外網報道:台灣當局領導人蔡英文6月30日出席活動時,6人試圖阻攔蔡英文車隊並丟鞋,遭法院認定違法,裁罰6人各1000元新台幣,是法院認定民眾向「總統」丟鞋違法首例。
今年6月30日,蔡英文受邀出席防務大學的畢業典禮,近百名反年改團體成員衝破警方設下的封鎖線,攔阻蔡英文車隊,並投擲鞋子及寶特瓶等物。
台北市北投警分局蒐證後,將魏姓男子7人依違反社維法妨害公務送辦,士林簡易庭認定魏男等6人分別因向車隊丟鞋、在馬路中間揮舞雙手,攔阻車隊前進、丟寶特瓶,違反「社維法」,均裁罰1000元,另一人因蒐證不明確裁定不罰。
對照起來,馬英九被丟鞋不是被判無罪,就是裁定不罰;2012年,馬英九被丟鞋和資料袋,法院認為並未中斷活動,判決丟鞋民眾無罪;2013年,馬英九出席活動主祭大典時被丟鞋,法官也裁定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