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據中通社報道:台灣「立法院」5日三讀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則在召開黨團大會後,發布新聞稿強調,「威權統治時期」定義與部分違法、違反人權條款,實為假正義之名行政治鬥爭之實,呼籲不應草率立法,朝野應再次協商。
「立法院長」蘇嘉全日前召集朝野協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全案因各黨團意見不一,僅施行日期獲共識,其餘條文都被保留。根據協商結論,將在5日處理草案,廣泛討論、逐條討論時,各黨團分別推派代表發言,發言結束後表決處理。
國民黨團指,民進黨版促轉條例將所謂「威權統治時期」,定義為1945年至1992年,實為針對性、框架性立法,刻意忽視日據時代包括台灣少數民族、慰安婦遭受的迫害,因此主張應至少往前溯及10年,平撫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台灣少數民族與慰安婦所受的不正義對待。此外,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擁有司法調查權恐「違憲」,理應經法院同意,才能調查搜索。
國民黨團更嚴正指出,條例對於毀棄、損壞或隱匿政治檔案者處以高達5年徒刑,比刑法上湮滅刑事證據罪,只罰故意犯罪者且刑度僅2年還重,強烈主張這部分應改為單純行政處罰,以符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