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朱紈傳》還說,明初洪武之後,天下太平日久,「海禁」無形中逐漸放鬆了,「奸民闌出入(隨便出海),勾倭人(日本人)及佛郎機(明代泛指當時崛起的海洋國家葡萄牙和西班牙)諸國人互市」。到明中期嘉靖時倭寇氾濫成災,於是重新嚴控海禁政策。這也是保衛國家安全不得已之舉。嘉靖皇帝的兒子,在隆慶元年(一五六七年)重開海禁,但仍將日本排除在外。接下來萬曆時期,倭寇繼續為患,尤其是日本掌權的豐臣秀吉入侵朝鮮,萬曆皇帝派遣大軍「抗日援朝」,明政府在實行海禁之時,特別禁止對日貿易。然而,經濟發展自身規律,商人的趨利本性,使「海禁」成為一紙虛文,民間海外貿易屢禁不止。
筆者查到晚明大臣施邦曜和大臣兼書畫家倪元璐,在給崇禎皇帝上書中都提到,明代在天啟(崇禎皇帝的前任)以前是開放海外貿易的,對進口洋貨收稅:「福建有東、西兩洋商舶,自前代至今俱收其稅,以資國用者。」天啟年間因海上貿易糾紛及海盜騷擾沿海地方,明廷議論禁止海外貿易,但實際上海外貿易禁而不止,國內市場上洋貨很多,晚明所謂「禁洋不開」規定是掩耳盜鈴。
倪元璐分析中外商品互通有無這一市場運轉自身規律,指出:犀角、象牙、香料等等,是東、西兩洋特產而為中國內地所需;而東西兩洋人民日常生活,又必須依靠中國生產的消費品。從事外貿活動的福建等地沿海居民,因為當地都是崇山峻嶺無田可耕,世代「以海為田」,他們一日不下海就無以為生。在中外市場相互需求如此迫切情況下,海外貿易禁止一日,民間走私就一天不止。天啟時頒布海禁之後的情形是:政府天天喊禁海,民間天天有走私。最後地方官無可奈何,只好睜隻眼、閉隻眼,上下相蒙,欺騙朝廷,海禁根本得不到落實,反而令不法之徒大獲其利。因此他建議朝廷正式開放海外貿易,按規定對進出口貨物徵稅,如此也好接濟明末因遼東戰事急需的養兵之費。他還提出讓帥臣、後來收復台灣的鄭成功之父鄭芝龍,坐鎮閩粵交界之地,發揮他在對外交往方面的特長,委任他辦理當地「洋政」(晚清稱「洋務」)。如此,國家一年可增收十餘萬餉銀。還建議由長期任職福建的施邦曜、他下屬的福建籍官員王之驥,與福建當局進一步調查研究,制定出「有利無害」的系統政策。這一切都說明,明代自始至終對外貿易就勢不可擋,畫中商家宣揚的「東西兩洋貨物俱全」,所言非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