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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選區怎麼選?

時間:2016-07-29 15:21:06來源:大公網

  文|吳迪

  四年一度的立會選戰即將打響,各地方選區的候選人已摩拳擦掌做好準備,落區站街拉票成了香港街頭近來最常見的景象。不過,就算獲得大批選民的青睞,議員候選人就一定能順利當選嗎?

  地方選區採用的是名單投票制,並以最大餘額方法計算出選舉結果。名單投票制是比例代表制的一種,通過這種投票制度所得出的選舉結果,可以更準確的反映選民的意願。

  名單制要求政黨提出候選人名單供選民圈選,依其政黨得票及當選商數來分配席次。選民投票給一份名單,而不是個別候選人。每份名單的人數最多可達至相關選區內的議席數目,候選人在名單內按優先次序排列。投票結束後,透過最大餘額方法,把有效選票除以選區內的議席數額。一份名單每取得數額1倍的票數,便能獲分配一個議席。每份名單的候選人按原先訂立的順序當選。如此類推,當議席分配至每份名單的餘額均比獲得1個議席的數額低的時候,則從最大餘額者順序分配餘下議席。

  舉例來說(參見上圖)。假設某一選區分配有10個議席,投票人次為100,100,按照現行制度,每張名單每獲得10000張選票(該選區總投票數除以分配的議席數),可得到1個議席。假設該區從A至F共計 6張名單,分別得到5100、6700、14800、20000、17400、36000張選票。那麼首先,滿足「10000張選票得到1個議席」這一條件,C名單得到1個議席、D名單得到2議席、E名單獲1議席,F名單獲3議席,還餘3個議席。再根據最大餘數法,減去獲得議席的票數,A至F名單的餘數分別為5100、6700、4800、0、7400、6000,餘數從大至小排前三的分別為:E、B、F,此三張名單獲得剩下的3個議席。至此,該區10個議席全部選出,B名單獲1議席,C名單獲1議席,D名單獲2議席,E名單獲2議席,F名單獲4議席。

  在一般人的理解中,得票多的名單獲得更多的議席應該是情理之中。但在使用最大餘額法的比例名單制度下,如上圖例,得票率較高的D名單多得議席和得票率略低的E名單相同;比B名單得票多一倍的C名單和B名單同獲1個議席,而和B名單得票相差無幾的A名單卻顆粒無收。結果看似不合理,但在實際的運用中,這種不偏中得票率的選舉投票方法,恰好能給出中立、但同時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結果。選民在投票時,會以各份參選名單的政綱為投票考慮依據,加強選舉的理性基礎,有利發展多黨派的議會。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名單制限制了無黨派人士參選的獲選機會。和有黨派支持、政綱鮮明的多人參選名單相比,以個人身份參選的候選人的劣勢顯而易見。

  通過幾次立會選舉得到的經驗和教訓,各政黨在選舉中越來越注重「配票策略」的運用。例如將同黨候選人分拆在不同的名單,好讓候選人能通過餘額數當選。不過,由於配票需要同黨候選人分配選票,因而在事前必須對政治生態和選民意向有縝密的調查,否則稍有不慎即可能全軍覆沒。

  在2012年香港立法會選舉中,民建聯派出參選地區直選的9張名單中排首位的候選人全部當選,主席譚耀宗表示配票成功。相反,民主黨在新界西及新界東配票失敗,新界西更是兩席皆丟。公民黨在港島區及新界西均以一張名單參選,力圖取得兩席,然而最終亦因配票策略失誤,在港島區及新界西僅獲一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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