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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燈柱懸掛國旗 收費不合情理

時間:2022-07-22 19:51:16來源:大公網

  逾百名市民去年發起掛國旗行動,連續數天晚上10時至翌日凌晨3時在公路燈柱掛國旗。

  文 / 張學修

  去年國慶期間路政署曾就粉錦公路燈柱懸掛一千餘面國旗一事,向提出此申請的市民團體收費,每面國旗每日須收取6元「檢查費」,加上2000元申請費後最終賬單總額超過14萬元。市民自發申請懸掛國旗,是在用實際行動承擔愛國責任,激發愛國熱情,營造喜慶、祥和的節日氛圍,不僅表示了對祖國的熱愛和對國慶的慶祝,發自內心的讚揚,更表示了對國家的尊重。懸掛國旗本應是政府責任,此次由市民「代勞」已是不妥,加上民間團體為懸掛國旗出錢出力,只爲表達濃濃的愛國情懷,卻被徵收如此之高的費用,實在不合情理,甚至是荒謬,更可能會傷害到市民的愛國熱情。雖在各方批評下,路政署已經表示審批豁免的程式將完成,會盡快通知相關團體退款安排。但此事之後,政府應對其機制和做法作出檢討與改進。

  懸掛國旗有兩方面的意義,一方面是宣示國家的主權,另一方面是增強國民的愛國教育。不管怎麼看,懸掛國旗都應是特區政府需要主動承擔、積極作爲的責任。過去多年政府在懸掛國旗及其宣傳等事宜上多有缺失,尤其在社會暴力事件中更是出現了不少青年踐踏、塗毀國旗等情形,令人心痛。今年香港回歸祖國25周年,「愛國者治港」原則得到落實,新一屆政府應該起帶頭作用,擔起責任,以實際行動展現其愛國者的風範,多參與其中,而非再作旁觀者。在內地,春節、國慶日之際,各級政府、事業單位、學校,城市地標建築、主要街道都會掛滿國旗,彰顯深深愛國之情。並且這種形式絕非中國獨有,在西方不少的地方政府、公共部門如民政處或圖書館等地點,更是長期展示國旗或王室的肖像,都是爲了激發國民的愛國熱情,團結國民的向心力。所以,特區政府既然表示重視推廣愛國主義教育,那麼在今後的回歸日、國慶等特殊節慶時,都應由政府主動積極地在本港各地標、街道等懸掛國旗,將此慶祝方式恆常化,而不是等民間團體來「代勞」。

  懸掛國旗是市民表達愛國情感、增強國家觀念的重要方式,特區政府有責任保障國旗的正確使用,並鼓勵市民在適當場合使用國旗及其圖案,以表達愛國情感。特區政府除了要主動承擔掛國旗的責任,在國旗國徽的教育宣傳方面,亦應有所行動。例如,可以通過社區,開展相關的宣傳座談會,製作宣傳冊子分發給市民;製作政府宣傳短片、電台宣傳聲帶等不同渠道和媒體推廣相關信息,向市民簡介這些屬於國家象徵和標誌的背景和相關使用規範,使市民明白如何適當地展示及使用國旗及國徽。同時,培養年輕一代學生的國民身份認同亦是政府應有之責,可以利用懸掛國旗、進行升掛國旗典禮、在學校內組織升旗隊伍等機會,教育學生認識和尊重國旗、國徽和國歌,培養他們的國家觀念。

  愛國是每個人的天性,港人因愛國而自發懸掛國旗,反被徵收高價費用,不免讓社會感到失望和寒心。在香港這個多元、自由、開放、又曾經歷約一百五十年殖民統治的社會裏,推動國民教育,是一項長遠和持續的工作,政府的態度和作爲非常重要,只有通過由政府主導、全社會參與的愛國主義宣傳教育,才能有效發揮作用、端正社會風氣。此次事件後,希望政府應能夠進行反思和討論,更要轉變思維,未來主動承擔責任,探討和推展切合香港整體社會民意的愛國教育和推廣措施。

  (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中華總商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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