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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的「假新聞抹黑工程」/聞昱行

時間:2018-09-12 03:16:48來源:大公報

  筆者早前撰文指出,近年來,隨着香港政治鬥爭越來越激烈,網絡、虛擬社群與自媒體興盛,新聞和評論在不知不覺中已經模糊了界線,遊走在新聞與評論之間的失實文章更能抓住讀者眼球。《立場新聞》這樣的網媒把新聞和評論都擺在一個版面,很難不令人懷疑就有意模糊界線。不懷好意的「評論」就是「假新聞工程」的一部分。

  「朱凱迪式構陷」害港不淺

  反對派最惡劣的假新聞,當數朱凱迪那種把有常識的人看來都毫不相干的事編織在一起的「朱凱迪式構陷」。如在西九故宮博物館爭議中,他把馬會贊助興建故宮文化博物館,與所謂「馬會非法佔用體育學院的五十萬平方尺用地」這兩件不相干的事拉在一起,指責特區政府與馬會私相授受。他又聲稱,當年擔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的林鄭月娥主持「黑箱作業」會議,把此後林鄭和體院與馬會有關人士的正常升遷,說成是體院與馬會主事者及相關官員利益輸送。

  「朱凱迪式構陷」聳人聽聞,但「陰謀論」太過分則脫離常識。更多的「假新聞」則隱秘得多:第一在細節上造假;第二則以「重複一百次等於真理」的方式洗腦;第三則把兩件看起來有點關係的事,毫無根據地說成是因果關係。這些隱蔽的「假新聞」更容易讓人「上當」,潛移默化地灌輸錯誤。如果沒有金睛火眼,沒有對信息轟炸的免疫力,很容易被帶入誤區。

  前特首梁振英是反對派的眼中釘,針對他的「假新聞」也特別多。這裏舉幾個例子。梁振英明明最用心反「港獨」,卻被反對派扣上「港獨之父」的帽子。反對派的邏輯是,在梁振英公開批評「港獨」後,在香港媒體有關「港獨」的報道與評論才多了起來;如果沒有梁振英批評「港獨」,「港獨」就不氾濫。這種說法是顛倒了因果關係。事實上,「港獨」什麼時候第一次被廣泛報道歷歷可查。2007年,港大民意調查「專家」鍾庭耀搞了一個「香港人認同感」調查,把「香港獨立」作為選項,得出很多人支持「港獨」的記錄。報告一經公開就引起激烈爭議。此後,隨着右翼排外主義在年輕人中的興起,早在梁振英批評「港獨」前,已有幾種「港獨」理論在年輕人中廣泛傳播。《學苑》開宗明義地打出「香港獨立論」,正是其後果。梁振英當時如果不批評,荒謬的理論只會不斷發酵。豈可顛倒是非?

  另一件「假新聞」就是所謂的UGL事件。事隔多年,反對派纏繞不休。筆者曾指出,一家當時新成立的網媒「打響頭炮」之作,就是有關梁振英的UGL股份部分股權易手的調查。文章寫道:「協議揭露梁振英答應出任UGL的推薦人及顧問,梁更簽名附註:「provided that such assistance does not create any conflict of interest.(相關協助不會構成利益衝突)」這裏的中文翻譯完全忽視了英文中的「provided」是「在……前提下」的意思。整句話應理解為,梁振英認可協議書的前提是「相關協助不會構成利益衝突」。但新聞的中文翻譯則誤導,梁振英自己說這些協助不會構成利益衝突,意思和原文截然相反。如果沒有金睛火眼,一定會被細節造假蒙騙。

  鍾劍華的誹謗案是另一個例子。他在兩篇文章中,有意無意地暗示梁振英和黑社會有關係。當中至少涉嫌誹謗的有兩句話。

  第一:「2012年3月底梁振英先生當選特首後不久,便出現了他的競選團隊出席小桃園飯局一事。與會中有人有江湖背景……,梁振英先生直到今天對此又作出過什麼說明嗎?」事實是,梁振英陣營明明早就說明過了。就在此事發生後不久,時任梁振英競選辦主任羅范椒芬已澄清:事前不知何人會出席,也否認曾邀請「江湖背景」人士出席。梁振英本人也回應,否認認識該「江湖背景」人士。但鍾劍華等反對派就是繼續一千遍地重複「沒有說明」。

  第二,2013年梁振英在天水圍出席諮詢會。鍾劍華說:「香港的最高領導人竟然需要江湖大佬出動其手足為自己撐場」、「第一次政府高層領導要公然由江湖人物幫他們『維持秩序』」,並進一步認為,這是「政府與江湖勢力公然合流」。這當然是很嚴重的指控,但它是否有事實支持呢?

  鍾劍華稱,「我講了2013年8月11日發生在天水圍居民諮詢大會門外,有江湖人物及其門生出面維持秩序,追打示威者的事件,這是客觀的事實。」問題是,就算那些人真是「江湖人物」,鍾劍華所謂的「維持秩序、追打示威者」也都只是主觀的陳述,客觀的陳述應是雙方在現場發生衝突。在這一點,鍾劍華已有暗度陳倉之嫌。

  問題最大的一句還是把梁振英出席與「江湖人物」出現這兩件同時發生在同一地點的事,說成是「政府要江湖人物幫助維持秩序」,進而指控「政府與江湖勢力公然合流」。這個「要」字強烈暗示了「江湖人物」出現在現場是政府的主動要求。這不正犯下了把兩件看起來有關係的事,說成是因果關係的邏輯錯誤嗎?事實上,從來沒有證據證明政府「要求江湖人物維持秩序」,梁振英也很快否認了這種指控。

  鍾劍華缺乏基本常識

  張達明為鍾劍華辯護,說這是「合理推論」,而只要作者「真誠相信」,就屬於「公允評論」。這裏不深入分析在法律意義上是否屬於「公允評論」。只需指出,只要在大學中學習過社會科學或經濟學的人,其老師都會在第一堂課上教如何分辨「correlation」(有關聯)與「casual」(因果關係)的區別,並會再三強調不可混淆。這簡直就是社會學科的ABC。

  如果說沒有接受大學教育的人犯這種錯誤,或許情有可原。但鍾劍華就是相關科目的大學教授,他自己難道不知道兩者的區別?因此,撇開在法律上「誹謗」是否成立的問題,至少從道德與社會責任方面,鍾劍華的文章也非常值得質疑。這不得不叫人懷疑,這是反對派的「假新聞抹黑工程」中的一部分。

  資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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