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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DQ攬炒派區議員 落實「愛國者治港」

時間:2021-02-24 04:24:24來源:大公報

  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就「愛國者治港」作出權威解釋,特區政府反應迅速,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昨日宣布將向立法會提交《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條例草案)》,將區議員納入「公職人員」之列,區議員需要宣誓,違反誓言者將被依法處理。條例一旦通過,將有4名現屆攬炒派區議員即時喪失資格,這正是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的應有之義。

  修訂草案將在6個方面作出修訂,若區議員宣誓後違反誓言,律政司司長會提出法律程序處理,其間議員需暫時停止職務,直待法庭裁決;如被認定違反誓言,5年內不得參選。同時引入「負面清單」制度,列明宣揚「港獨」、尋求外國干預香港事務等,屬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法定要求及條件。條例不設追溯期,但日後會參考有關人士過往行為。

  有關修例首先是因應特區政府治理體系不斷發展完善的需要。區議會是特區政府架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區議員的薪津由公帑支付,理所當然是公職人員。然而,目前需要宣誓的公職人員只包括特首、主要問責官員、立法會議員、法官等,區議員不在此列,因此在制度方面需要作出完善。尤其是,現屆區議會在前年黑暴肆虐的極不正常情況下產生,更凸顯特區政府亡羊補牢的迫切性。

  其次,隨着香港國安法落實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就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作出決定,特區政府需要在法例上作出配合。國安法第6條明確規定,特區居民在參選及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區議員經選舉產生,需要宣誓,乃是順應國安法的要求。另一方面,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作出決定,畫下紅線,特區政府其後根據有關決定,裁定四名曾被DQ參選第六屆立法會的現屆議員喪失資格。同時被DQ參選第六屆立法會的還包括袁嘉蔚在內的四名現屆區議員,當然也應依法處理。

  無論是修訂法例,還是依法DQ不合格的區議員,說到底都是為了落實「愛國者治港」這一根本原則。夏寶龍已就「愛國者」列出三項客觀標準,根據有關標準,不難判別哪些人「不是愛國者」,那些攻擊中央政府、宣揚「港獨」主張、在國際上唱衰國家及香港、乞求外力對華對港制裁施壓的人,不是愛國者;那些違反國安法的人,不在愛國者之列;攬炒派也不可能是愛國者。

  在特區政府政權架構中,身處重要崗位、掌握重要權力、肩負重要管治責任的人,必須是堅定的愛國者,這是為了堅持與維護「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回歸以來,反中亂港分子得以通過各類選舉進入建制,成為香港的亂源,國家的禍害,撥亂反正需要多措並舉,綜合施策,其中最關鍵、最緊迫的還是完善有關選舉制度。特區政府的修例建議只是第一步,尚有更多工作需要全力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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