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盲撐港暴徒蒙面 蔡英文自打嘴巴/大公報記者蘇榕蓉報道

時間:2019-10-07 04:23:53來源:大公報

  這4個多月來,香港街頭暴力愈趨嚴重。香港特區政府日前宣布實施《禁止蒙面規例》:在公眾遊行集會中使用蒙面物品阻止警方辨認身份者,即屬犯罪。民進黨蔡英文政府批評港府「破壞民主」。但諷刺的是,台灣「集會遊行法」也有禁止蒙面的規定。台灣輿論指出,民進黨政府曾痛斥台灣民眾集會遊行蒙面是違法,但如今卻支持香港遊行人士蒙面,果然是好棒棒的「雙標黨」。

  台灣地區現行「集會遊行法」第十四條規定,主管機關許可室外集會、遊行時,得就六款事項為必要之限制,其中第六款就是「關於妨害身份辨識之化裝事項」。去年4月,反對蔡政府年金改革的退役軍人團體發動遊行抗議,當時有示威者蒙面。時任民進黨當局「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當時表示,在抗議行動中,有些群眾臉上塗迷彩、戴面具、化妝參加遊行,「但集會遊行法規定,參與者不可以戴面具」。

  然而,最近香港政府頒布實施《禁蒙面法》,台當局領導人蔡英文卻說「任何會升高對抗情勢的做法都不好,希望香港政府能避免」。民進黨主席卓榮泰稱「這是開民主的倒車」。「立法院長」蘇嘉全在臉書上說,《禁蒙面法》違反民主潮流。台媒指出,這是蔡政府執政雙重標準的又一例證。

  台媒:禁蒙面無關民主

  《聯合報》評論指出,其實從美加到德法,許多民主國家也有禁蒙面法,顯示禁蒙面法並非民主或極權的判別標準;而且它不單只是政府維繫秩序的手段考量,更涉及是否合乎比例原則、人民是否擁有「街頭匿名」表意自由等深層憲法論辯。只可惜,蔡政府只會撿槍亂射,射到自己時就靠「勇」式詭辯法混淆視聽。蔡政府踩破自己的法治標準,去罵香港的民主水準,雙標黨能帶給台灣什麼前景?

  台灣競爭力論壇執行長謝明輝教授向大公報表示,蔡英文執政三年半以來,向來就是兩套標準,說一套,做一套,「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同樣是集會遊行,台當局斥責反對年金改革的台灣示威者是暴民,卻稱讚香港的反政府示威遊行是「爭取民主自由」。可見,搞雙重標準對於蔡政府就是家常便飯。

  國民黨孫文學校北院院長林定芃支持港府頒布《禁蒙面法》。他表示,在示威遊行中,有必要讓參與示威遊行者達到可以辨識的程度,以便發生衝突時可以進行辨識。民進黨當局若要反對《禁蒙面法》,那就應先廢除了島內禁止蒙面的法規條文再來說三道四吧。

  林定芃說,民進黨政府只會批評別人,從不自我反省檢討,任何事情都是用威權心態自我認定。這樣的政府完全沒有民主素養,根本就是集權威權心態,都是它說了算,有什麼資格來評論香港的民主?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