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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台辦澄清有關居住證疑慮

時間:2018-09-13 03:16:55來源:大公報

  1.需放棄台戶籍嗎?

  ●申領居住證不需要具有大陸戶籍,也不需要放棄台灣戶籍,完全採取自願原則。

  2.可跨省使用嗎?

  ●在居住證有效期內,台胞返台後再回大陸居住地或遷居,其證件仍然有效。居住證承載的由國家提供的各項權利、公共服務和便利在大陸各地都可享受,不會因地域問題受影響。

  3.為何要登記指紋?

  ●主要是為了證件便捷使用和防止冒用。在信息化時代,此做法十分普遍,大陸居民身份證也有同樣要求。

  4.對交稅有影響嗎?

  ●是否申領台灣居民居住證和相關稅收規定沒有對應關係。台胞不會僅因申領了居住證而改變其在大陸的納稅身份和納稅義務,也不會僅因為領取了居住證而在大陸負有全球所得納稅義務。

  5.與台胞證衝突嗎?

  ●居住證與台胞證是並行不悖的兩個證件,居住證並不取代台胞證。居住證啟用後,不會影響台胞證原有功能,也不會影響台胞此前憑台胞證所享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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