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黃佩琳報道:近年工業意外時有發生,授權簽署人(AS)往往要承擔所有責任,但真正負責現場施工管理的營造師因並非專業資格而無需對工程負責,造成「責任不到人」問題。香港營造師學會倡議設立註冊營造師制度,賦予營造師法定身份與責任,有效履行地盤安全監督工作。
營造師是建築地盤的總負責人,負責協調和監督各類建築項目。香港營造師學會會長湯毓祺昨日見傳媒時表示,現時全港有1400多間一般註冊承辦商,授權簽署人僅有800人,數目不足,且他們往往是公司高層,無暇顧及地盤日常管理,若在建造安全問題上僅追究他們的責任,是責任分配不合理。因此,學會倡議設立註冊營造師制度,讓營造師能夠更好地運用法定權力,落實工地安全措施。